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概述
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填写《网约车驾驶员证申请表》,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参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均合格的,设区的市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日内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申请对象
- 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 无暴力犯罪记录;
享受补贴(待遇)
驾驶员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后,驾驶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方可上路从事营运活动。
申请说明
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到福清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办理
(地址:福州市福清市福人路6号政务服务中心东厅2楼15号窗口)
开始申请
(一)网约车驾驶员证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
(三)机动车驾驶证
(四)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照
(五)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
(一)申请与受理
步骤:受理
审查标准:
1、申请内容符合法定权限
2、申请人主体合法有效
3、申请人所申请许可内容符合相应申请条件
4、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有签名或加盖公章
5、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办理结果:
材料不齐全的出具《缺件告知单》,材料齐全的出具《即办事项办理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决定
步骤:决定
审查标准:
1、申请内容符合法定权限
2、申请人主体合法有效
3、申请人所申请许可内容符合相应申请条件
4、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有签名或加盖公章
5、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办理结果:
符合法定要求的颁发《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书》 申报事项有误或申请人要求退件的作出《退件通知书》
温馨提示
1.办理时限:受理后当场办结。
2.费用:不收费。
申请地址
福清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地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 路线一:815路、903路、831、850路至三华学校站下车,步行至福清市政务服务中心;
- 路线二:809路至融侨城,步行至福清市政务服务中心;
- 路线三:乘坐801、806、823至侨荣城下车,步行至福清市政务服务中心。
相关事情
常见问题
政策文件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3号发布,2021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5号修正) 第十条 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三)无暴力犯罪记录;(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 第十四条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