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资金申请
概述
国家高度重视“双创”工作,连续出台多项政策,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在税收、资金等方面给予创业者以大力支持,为充分释放创新创业潜能,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提供助力。根据《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 》(银发﹝2017﹞186号 )等政策,我市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本服务为福清市创业人员提供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创业租用场地补贴三类创业资金申请一站式全流程服务指南。
补贴/贷款标准
一次性创业补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首次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及毕业五年内毕业生,所创办企业(实体、网店)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及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可申请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在我市创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含技校),可申请个人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次数均不超过3次,政府部门给予贴息支持。
创业租用场地补贴
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及毕业五年内毕业生在我市创业租用1年以上经营场地的,可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租金50%、每年最高5000元的创业资助。
申请对象
一次性创业补贴
以下五类对象,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1.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3.登记失业人员;
4.就业困难人员;
5.台湾青年。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以下十二类对象,可申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技校)、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台湾同胞、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创业租用场地补贴
以下五类对象,可申领创业租用场地补贴:
1.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3.登记失业人员;
4.就业困难人员;
5.台湾青年。
申请方式
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材料:
(一)《福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台湾青年提供《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三)人员类别认定材料(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核验营业执照地址、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失业登记凭证、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台湾青年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网店还需提供网址以及网店实名认证信息、交易记录。
以上申请表和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线下申请:
向福清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政策咨询电话:0591-85232741,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台商会馆14楼人才类办事窗口。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相关部门(机构)核发的证件或能够证明借款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网络商户按经办金融机构要求提供网络创业材料);
(5)担保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符合反担保资格的申请人提供)。
已婚的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同时另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申请表和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经办银行要对申请人的贷款资格进行审核把关,并在《福州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申请表》(附件2)上签署意见。
线下申请:向福清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政策咨询电话:0591-85232741,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台商会馆14楼人才类办事窗口。
在线申请:
1.电脑端:登录“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https://www.fjjfypt.com/jfy/home/index)网上申报;
2.移动端:关注“福建金服云”微信公众号→“热点政策”→“创业担保贷”。咨询电话:0591-85232741。
创业租用场地补贴
申请材料:
1.《福州市创业租用场地补贴申请表》(附件3);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台湾青年提供《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3.人员类别认定材料(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核验营业执照地址、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失业登记凭证、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台湾青年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租用场地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缴纳租金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申请表和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个体工商户)公章。
线下申请:
向福清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政策咨询电话:0591-85287135,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台商会馆14楼人才类办事窗口。
办事流程
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高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
(二)审核。各县(市)区、高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实地考察(现场勘查实体公司时需拍摄经营场地照片,网店需检查该公司交易流水记录并截图。实地考察材料需留存)。
(三)公示。各县(市)区、高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信息在同级人社部门官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含申请人姓名、创办企业名称、申请人类型、工商注册登记时间、补贴金额等。
(四)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市)区、高新区人社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补助资金,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创业支持资金)列支。并按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至申请人创办企业(实体、网店)开立的银行基本账户。
公示地址: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他实施情况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一)创业担保贷款受理
借款人或借款企业携带前往工商注册所在地经办银行网点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经办银行要对申请人的贷款资格进行审核把关。
(二)贴息资格认定
贷款资格审核通过后,经办银行要做好与工商注册所在地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接工作。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申请人的贷款贴息资格进行审核把关,并在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三)创业担保贷款发放
贴息资格认定通过后,申请人前往经办银行办理贷款申请审批事项(申请人和担保人已婚的需夫妻双方共同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经办银行按相关程序办理贷款的发放,同时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申请人信息录入“劳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在享受扶持政策内容注明“X年X月已申请X年X月-X年X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拨付
经办银行填写《福州市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计息汇总表》并于每季度结束次月15日内提交至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复核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于15日内将资金拨付至经办银行。第四季度的贴息资金于次年2月底前清算后下达。
创业租用场地补贴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高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
(二)审核。各县(市)区、高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实地考察(现场勘查实体公司时需拍摄经营场地照片,网店需检查该公司交易流水记录并截图。实地考察材料需留存);
(三)公示。各县(市)区、高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信息在同级人社部门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含申请人姓名、创办企业名称、申请补贴人员类型、补贴期限、实际租金金额、补贴金额等。
(四)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市)区、高新区人社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补助资金,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创业支持资金)列支。并按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至申请人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基本账户。
公示网站: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政策依据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创业扶持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榕人社规〔2023〕5号)
关于印发《福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榕财社〔2021〕79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榕人社综〔2020〕73号)
常见问题
1、创业担保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 |
创业担保贷款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利息实行申请人先按月还息,后由由财政按季度返还至个人账户。 |
2、创业担保贷款,一笔贷款可以用多久?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长期限为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长期限为2年。 |
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是否可多次申请? |
每位创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补助,每份营业执照只能申请一次补助。 |
4、办理创业补贴申领需要收费吗? |
办理创业补贴申领不需要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