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适应机构改革后气象灾害应急防御的需要,增强预警响应联动性,提升气象灾害防范应对能力,保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开展气象灾害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榕政办〔2024〕58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福清市气象局编制了《福清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制定目的
一是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推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明确气象灾害防御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完善高风险区域、高敏感行业、高危人群的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落实落细气象灾害防范应对措施,有必要完善细化充实《预案》相关内容。
二是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的工作部署要求。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闽安委办函〔2021〕36号),要求气象部门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组织修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福建省气象条例》《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福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福清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福清市低温天气应急预案(暂行)》等有关规定修订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1.总则。明确《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明确县级应急指挥机制,完善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制度。
3.监测预警。强化综合监测、预报预测和信息共享,调整发布内容预警等级,更新部分发布途径。
4.应急处置。明确分灾种应急响应工作,细化各部门和单位分灾种应急响应措施,补充信息公布有关要求。完善重大或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有关防御处置措施。
5.恢复与重建。明确制定规划和组织实施、调查评估、征用补偿和灾害保险有关要求。
6.应急保障。完善通信、供电、交通运输、人力、医疗卫生、物资、基本生活、农业生产、经费、技术储备、宣传教育等11项保障措施。
7.奖励与责任追究。明确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奖励和责任追究内容。
8.预案管理。明确《预案》制定、修改、完善和实施有关要求。
9.附则。修订气象灾害预警标准,调整部分气象灾害名词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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