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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保障农对村民合理居住需求,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21〕2号)、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融农〔2021〕217号)文件要求,各镇必须建立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机制,负责辖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召集人为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统筹组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技术保障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国土资源所、城管中队等工作力量成立协调机制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闽农综〔2021〕45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一窗收件、一站服务、一次审批”的审批机制,依托镇便民服务中心收件,由协调机制办公室具体审查,经协调机制集体研究后由镇人民政府审批。
经研究,现将高山镇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薛坤和(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曾凤(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育腾(镇人大主席)
陈开武(镇党委副书记)
陈炜(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钟芳娜(党委组织委员)
林玲玲(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石宇尘(副镇长)
庄惠云(副镇长)
魏志祥(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林小波(镇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
王梨辉(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成员:林斌(高山国土资源所所长)
余炎梅(镇综合技术保障中心副主任)
林斯磊(镇综合技术保障中心副主任)
李贤忠(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轩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黄晨曦(镇城管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成员如发生人事变动,由其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发文。
中共福清市高山镇委员会
2021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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