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教育局关于预拨2021年校聘合同教师专项经费的通知
日期:2021-09-17 17:00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教育局
各相关学校:
根据《福清市教育局、中共福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清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清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聘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融教〔2019〕 283号)和市政府相关文件,从2021年开始,经市教育局、人社局公开招聘(通过全省统考渠道)的校聘合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含工会福利、各项奖励金等)按照编内同类教师标准执行,“五险一金”按相关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予以缴交。现将校聘合同教师专项经费3316.38万元预拨给你们(具体详见附件),加上融教〔2020〕315号预拨经费2549.58万元和融教〔2021〕18号预拨经费5742.42万元,2020年9月-2021年12月累计可使用资金11608.38万元。该经费专项用于教育局公开招聘的合同教师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乡村教师生活补贴、班主任考评奖励金、工会费、体检费、其他公用支出等支出,请各校按有关规定据实列支。各校应优先从2020年预拨的经费中安排支出,2021年预拨的指标当年未完成支出不得结转下年度。
附件:2020年9月-2021年12月校聘合同教师专项经费安排表
福清市教育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