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2020-2021学年福州市、福清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日期:2021-04-20 10:58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教育局
各中小学、职业学校: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树宣传青少年群体中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中小学生奋发进取,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2020-2021学年市“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榕教思〔2021〕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福州市和福清市两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学校)学籍在册的全日制学校学生和班集体。各校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福州市、福清市“先进班集体”
1.建设好。全班积极向上、文明和谐、团结友爱、遵规守纪,班级建设走在学校前列。
2.学风正。全班学习勤奋刻苦,互帮互助,乐学善思,成绩名列前茅。
3.勇争先,全班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文化、科学、艺术和社会公益活动等,表现突出。
4.全班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班级体育科目成绩优良。
5.曾荣获校级(含)以上“先进班集体”称号。
班级学生有打架斗殴、校园欺凌、涉毒、违骑电动车、飙车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二)福州市、福清市“三好学生”
1.品德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热心参加志愿服务等各项公益活动,自觉遵纪守法。
2.学习好。学习态度端正,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勤奋好学,学科成绩优异,核心素养、关键能力强。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热爱劳动,卫生习惯好,身体、心理健康,达到或超过教育部颁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4.曾荣获县级(含)以上“新时代好少年”“最美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称号中的一项,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福州市三好学生;校级及以上可优先推荐福清市级三好学生。
(三)福州市、福清市“优秀学生干部”
1.符合“三好学生”基本条件。
2.担任一年(含)以上的现任学校学生会、共青团、少先队、班委干部其中之一,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
三、工作要求
1.各校应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负责严格按评选条件推荐,确保表彰工作顺利进行。要执行民主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评选条件、评选过程、评选结果“三公开”。
2.各校要严肃评选纪律,所有推荐名单必须公示不少于5天,接受全体师生监督。凡在评选过程中不按民主程序、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予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由此取消的名额,不得替补。
四、材料填写与报送
1.登记表填写:“先进班集体”填写附件2,一式一份,主要事迹限500字以内,不另附纸,简要概述班级建设突出事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填写附件3,一式一份,主要事迹限500字以内,不另附纸。表中学生姓名应与学籍姓名要完全一致,学校名称应规范,学校意见栏注明公示情况,加盖公章。各校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凡学生姓名或校名错误均不予更改。
2.汇总表填写:汇总表分福州市和福清市两种,分别填入福州市和福清市的推荐名单,填表格式与要求详见excel附件。
重要强调:“类别”栏按三好生、优干生、先进班集体的顺序依次填写。填“先进班集体”时,对应的姓名列要填班主任姓名,职务要填“班主任”,综合素质评定要填本班学生数。
3.纸质材料报送:纸质材料分福州市级和福清市级两册装订。每册封面装各自汇总表,册内按三好生、优干生、先进班集体的次序装登记表(严格按汇总表的序号,一一对应),用订书机左侧装订,于5月6日前送教育局德育科。
4.电子文档报送:4月30日前将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邮件至fqsdyk@126.com邮箱,主题栏和文件名均为:XX学生评优汇总表。
附件:1.2020-2021学年中小学生评优评先名额分配表
2.2020-2021学年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
3.2020-2021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4.2020-2021学年学生评优推荐汇总表
福清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