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
日期:2021-11-12 16:13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教育局
各相关公办学校:
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融政综〔2018〕54号)文件精神,2018年起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一年按九个月核定补助),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补助标准分别为:第一档镇所在地学校按每人每月320元核定;第二档镇区以外的乡村学校按每人每月600元核定;第三档特定的山区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按每人每月1300元核定;第四档特定的海岛学校按每人每月1500元核定。根据各校乡村教师人数, 2021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需安排2990.168万元,扣减融教〔2020〕409号文件已预拨322万元和融教〔2021〕18号文件已预拨2493.1万元,本次实际下达175.068万元。各校应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做好绩效监控和评价工作。
附件:2021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安排表
福清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