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日期:2021-08-04 21:33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近期市民群众咨询情况,现将聚龙国际创业小镇二期项目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聚龙国际创业小镇二期项目(下文简称“该项目”)位于宏路街道溪下村,规划定位为我市总部经济平台、海内外融籍乡亲企业和精英企业的入驻回归基地,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
2.该项目宗地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按照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兼容)作为住宅用地等其他土地用途;建筑功能用途不得作为住宅、餐饮用房等其他建筑功能用途使用;若违规使用,将按照该项目土地出让合同依法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3.该项目满足约定的预售条件后,其销售对象应为该项目内注册入驻的独立法人(公司)且需有正常营业额及缴纳税收。
4.该项目房产不作为入驻企业员工子女入学依据。
5.根据该项目目前的规划设计方案,拟建有115座商务办公单体建筑,按规定不得接入管道燃气;水、电价格应按照商业用水、用电标准收取。
6.该项目单体建筑内的卫生间、茶水间(饮水供应点)及各类型管井、烟道、风井等应集中设置,在项目施工及后续二次装修中不得进行改造、增加设置。
7.上述事项若不明确,可向我局进行咨询,电话:0591-85301092(法定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联系人:小李。
特此告知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