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清市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福清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4年以来,局领导高度重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多次部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围绕落实上级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依法履职服务更高效。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告知承诺”审批服务模式;强化技术赋能,推进“无证明办事”和材料电子化;提供“视频办”等导办、代办服务,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响应“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作为牵头单位开展“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工作,设立“运输企业一件事”窗口,办件量高于县区平均值。
2.行政权力监督更完善。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有关专家的意见,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制度,2024年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2条,做到了信息公开及时、便民、有效。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4年我局受理市人大建议14件,政协提案5件,均按时答复办结;二是进一步完善诉求件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2024年共受理12345诉求件1437件,受理12328诉求件1252件,按时办结率均为100%。
3.普法宣传教育更积极。一是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每年在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安排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促进领导班子带头学法懂法用法。二是开展专题普法、“法律六进”活动,2024年陆续开展了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路政宣传月、安全宣传月等各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多次志愿普法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三是组织开展 “一月学一法”、案卷评查等业务学习活动,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增强依法执法、公正执法的法治意识。四是组织干部参加福州市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并全部通过考试。
4.认真参与立法,优化执法办案。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参与立法意见征求工作,分别就《快递暂行条例》《福建省乡镇船舶管理办法》《福建省船舶从事海上休闲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等多件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研究或提出意见建议。优化执法方式,充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持续推行《福建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等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制度,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积极探索简易程序适用,简化办案流程,极大节省执法相对人的时间成本。
(二)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情况
2024年度,我局办理行政许可258件;出具行政处罚900份;实施行政强制29次。
(三)行政复议与应诉情况
2024年涉及本单位作为复议被申请人的2件;涉及本单位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件,败诉0件,败诉率为0%,法院开庭案件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件。
(四)制定和报备规范性文件工作情况
2024年度,我局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2024年我局共起草(含代拟稿)0份规范性文件。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一)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单位缺少专门法制工作机构,执法队伍人员不足,年龄老化,缺少法律型、技术型专业人才。
(二)跨部门综合监管合力不足,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不够健全,影响执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共福清市委办公室 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分工方案的通知》(融委办〔2017〕41号)文件要求,加强交通运输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2024年共立案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900起,处罚金额约484.2万元,查处超限车辆1287辆,卸载货物约4.57万吨,有力维护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稳定有序,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升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和依法依规决策执法能力。
(二)持续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做好“八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突出对新制定新修订法律法规和行业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包容审慎”监管要求,积极运用“闽执法”平台,推行综合查一次、柔性执法,减少行政执法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福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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