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2年5月13日)
日期:2022-05-13 17:26浏览量:0
来源:福清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加工锦纶废丝再生颗粒5500吨项目、年加工光伏支架35万套项目、年加工塑料气泡膜900吨项目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5261833
传真:0591-85261833
通讯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7号窗口
邮编:350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加工锦纶废丝再生颗粒5500吨项目
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租赁福建斯泰克科技有限公司3号车间第3层)
福州新生新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众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租赁福建斯泰克科技有限公司3号车间第3层),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加工锦纶废丝再生颗粒55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
废气:有组织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加强车间密闭。
固废: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堆场,定期出售;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和废机油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滤网委托有相应处理能力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选用环保低噪声型设备,设备安置在车间内,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维持设备处于良好运转状态。
2
年加工光伏支架35万套项目
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福建省蓝谷海工装备产业综合体B19号)
福清市锦泓工贸有限公司
厦门金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福建省蓝谷海工装备产业综合体B19号),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年加工光伏支架35万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运营期
废水:水洗废水采用拟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台补充用水;项目定期更换的废液当做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制纯水产生的废水和生活废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的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与固化烘干废气一起经排气筒排放;固化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排气筒排放;设置密闭区域,加强有机废气的收集及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维护保养。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化粪池污泥定期由环评部门清掏处置;危废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3
年加工塑料气泡膜900吨项目
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洪宽工业村(租用福清洪宽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2号厂房)
福清融新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厦门金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洪宽工业村(租用福清洪宽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2号厂房),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年加工塑料气泡膜9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废水:生活废水依托化粪池处理设施;冷却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有组织废气经集气罩+UV光解+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提高收集集气效率,加强车间通风排气。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堆场,定期出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