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福清康视眼科诊所有限公司眼科诊所医疗广告审查的公示
时间:2024-11-29 12:33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书面审查,同意福清康视眼科诊所有限公司眼科诊所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附件:福清康视眼科诊所有限公司眼科诊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样件表)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9日

来源: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