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书面审查,同意福清康视眼科诊所有限公司眼科诊所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附件:福清康视眼科诊所有限公司眼科诊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样件表)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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