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郑传仁融江阴集用(2013)第13027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时间:2025-03-14 12:06

  原不动产权利人郑传仁坐落于江阴镇门口村塘边自然村6-46地号的不动产,现根据福清市人民法院(2024)闽0181执恢578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2024)闽0181执恢578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集体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作废。特此公告。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房产证、土地证、预告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江阴集用(2013)第13027 

郑传仁 

宅基地使用权 

  

江阴镇门口村塘边自然村6-46地号 

  

  公告单位: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5年3月14日 
来源: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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