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不动产权利人郑传仁坐落于江阴镇门口村塘边自然村6-46地号的不动产,现根据福清市人民法院(2024)闽0181执恢578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2024)闽0181执恢578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集体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作废。特此公告。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房产证、土地证、预告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融江阴集用(2013)第13027号 |
郑传仁 |
宅基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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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镇门口村塘边自然村6-46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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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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