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何亦泉弟(已故)权证遗失声明公告
时间:2025-05-09 11:07

   何亦泉弟(已故)坐落于福清市江镜镇南华村上林自然村37号85-52地号的房屋,因保管不善融江镜集用(1992)字第00665号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由不动产权人的法定继承人之一(何秋明)声明该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秋明 

  2025年5月9日 

来源: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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