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港头镇人民政府关于沁塘村地力提升工程(港头镇沁塘村水稻公园休闲步道景观工程)-水稻公园休闲步道简易随机抽取施工单位的公告
日期:2021-01-13 18:50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
一、抽取条件和依据
本项目福清市港头镇沁塘村地力提升工程(港头镇沁塘村水稻公园休闲步道景观工程)-水稻公园休闲步道,建设单位为福清市港头镇沁塘村民委员会,主管监督部门为福清市港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根据《福清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融财农【2020】266号、融政综(2020)136号文件规定,采用非招标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简易随机抽取确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港头镇沁塘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为673735元;
2.3.工程范围和内容:对沁塘村园林建筑、茅草亭、绿化种植等,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预算审核价(财政控制价)人民币672665元,下浮系数K=13%,发包价585218元;
2.5.工程类别:园林绿化
2.6.抽取采用的名录库:福清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名录库
2.7.工期及质量保修期要求:总工期120个日历天;质量保修期1年;
2.8.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相关设计、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
2.9.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因素及设计变更外,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三、抽取时间及地点
3.1.抽取时间:2021年01月14日15时00分。
3.2.抽取地点: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厅。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清市港头镇沁塘村民委员会
邮编:350317;
电话:15959075566,联系人:王命朝;
监督单位:福清市港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港头镇港头新村南路13号
联系电话:17330913180,联系人:陈文勤
港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