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项目编号】:HLZX20250224003
【项目所在地】福清市石竹街道福玉路5号
一、项目条件
(一)本项目已通过预算并获得福清市教育局预算批复,项目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现进行方案公开征集。
(二)本项目已立项,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方案公开征集及询价。
二、项目概况和征集内容
(一)项目概况:为满足福清市宏路中学现有教室的教学需求,需要采购一批教室用空调。
(二)征集内容:
3P挂式空调机:数量86台、白色、静音、变频冷暖、额定电压/频率220V/50Hz、能效等级二级及以上、制冷适用面积45平方米及以上、质保期不低于6年。
(三)其它要求:各潜在供应商要提供符合征集内容要求的完整方案含(但不限)货物名称(可附图片)、材质、货物尺寸规格与详细参数、货物数量与单位、货物单价与项目总报价(含税)。
三、报名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方案征集接受境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港澳台地区)具有独立法人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二)参加方案报名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以便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书;
4.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参加方案征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声明函;
6.信用良好,并提供方案征集公告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要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在同一册、用档案袋或其它包装密封牢固、独立装袋、封面四角允许盖章、封面允许体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公司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未提供上述材料的,将视为无效资格文件。
(三)其它要求:供货商要提供设备方案,产品名称、品牌型号、产品参数、单价、总价等。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公告时间: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9日
五、现场勘察与文件递交
(一)现场勘察
1.现场勘察时间:2025年3月14日上午9:00-10:00
为保证项目设计方案准确,各潜在供应商应由征集人统一安排进行现场勘察,逾期采购人将不再受理。
2.现场勘察地点:福清市石竹街道福玉路5号
3.各应征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获得采购人允许后进行实地勘察,对采购项目的实地情况等进行全面了解,并获得一切必要资料,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本项目征集方案所涉及的实地资料。采购人对各潜在供应商实地勘察后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任何责任,实地勘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发生的任何意外均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文件递交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9日下午16:30前。
报名资格文件(详见报名人资格要求)与应征方案文件(详见应征方案要求)必须分别独立装袋、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报名文件与应征方案文件不予接收。
2.项目设计必要的情况下,允许实地察看或提供平面图等必要的可公开的数据,如果是现场报名递交材料的,出具回执单给报名人,快递报名的(采购单位做好接收单登记,潜在供应商自行保管好快递凭据)以邮件送达单位的时间为准(以快递员与联系人的通话记录、短信记录、单位收发室登记时间记录为准),截止时间后报送的不予接收(截止时间收件人必须到单位收发室查收邮件)。
3.应征方案中的设备性能及质保期限不得低于国家或同行业的规范标准,否则其应征方案将视为无效;应征方案必须包含报价(非系统集成的单体项目,询价单价必须包含所有辅材、安装调试费、税费等,不得另行再单列;属于系统集成的项目,允许逐一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列出具体的需求辅材、不得再有其它辅材及安装调试费,方案总价必须含税费),应征方案允许先体现品牌(以便结合使用需求选择性价比高的商品);提供的纸质材料不得用体现公司信息的纸张,统一用A4纸张双面打印(效果图、设计图纸允许另外用纸),不得体现公司名称、不得加盖公司公章、不得体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及地址、不得做任何记号等(采购单位评审时编“评审码”),否则方案无效;潜在供应商必须将纸质方案用档案袋或其它包装密封牢固,独立装袋,应征方案的内容要求装订在同一本,不分开装订,不分开装袋,封面四角允许盖章,封面允许体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公司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
六、其他要求
1.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经递交,概不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2.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应征作品设计方案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征集人所有,且征集人有权对方案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3.征集人对本次征集活动的规则和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征集人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4.所有参与的应征人自设计方案提交之日起,即为自愿接受本征集公告中的所有内容。
5.应征人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征集项目设计,并承担设计方案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七、方案评审时间、地点:由征集人另行安排。
八、联系方式
1.单位地址(文件递交地址):福清市石竹街道福玉路5号
2.联系人:卓老师 翁老师
3.联系方式:13075949376 15980555822
4.邮编:350301
九、监督电话
1.福建省福清市教育局监察室:0591-85210463
2.福建省福清市教育局教学仪器站:0591-85210479
福清市宏路中学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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