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关于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时间:2025-05-06 17:48
  2018年福州市编制了《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并于2019年完成《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取得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审查意见通知(榕环保评〔2019〕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及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规划实施至今已超过五年,需进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现对该跟踪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1)规划期限:近期2017-2020年,远期2021-2035年。
  (2)规划定位:将园区打造成为福州的产业之城、生态之城、活力之城,打造海洋高端产业集聚新基地、闽台海洋产业合作新引擎、福州新区对外开放新平台、创新改革先行试验区及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发展成为集“生产、生活、生态”于一体的现代蓝色海洋经济产业示范区。
  (3)规划范围:近期规划北至渔平高速,西至蓝色大道,东到海洋大道,南到用地填海区,总面积为24.87平方公里。远景将渔平高速公路以南,港头高速出入口与省道305交线以南,江阴东港以东,港头山以西的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并考虑部分填海,规划面积50.29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与福清总规划定蓝园的永久开发边界基本保持一致。
  二、跟踪评价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跟踪评价委托单位: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福清市江阴工业区港前路口岸服务中心大楼
  联系人:李素贞        联系电话:15280587503
  三、跟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跟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福州大学
  联系地址: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联系人:黄健         联系电话:13905917716
  电子邮箱:792890157@qq.com
  四、跟踪评价工作目的和内容
  (1)评价范围:与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范围一致。
  (2)工作目的:通过跟踪评价,了解园区发展规划、规划环评报告及审查意见要求的执行情况,掌握区域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结合公众对规划实施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的意见,对已经和正在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调查和评价,分析规划实施的实际环境影响,评估规划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研判规划实施是否对生态环境产生了重大影响,对规划已实施部分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对规划后续实施内容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及对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提出对策和措施。
  (3)跟踪评价的主要内容:现场踏勘、资料收集、规划实施及开发强度对比、区域生态环境演变趋势分析、公众意见调查、生态环境影响对比评估及对策措施有效性分析、生态环境管理优化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对园区开发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对规划实施以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与资源制约因素;对园区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建议,避免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对本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本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区域发展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3)公示地点和方式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fuqing.gov.cn/)
  (4)其它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
  2025年5月6日
来源: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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