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执行市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并根据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市政府的决定,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在街道实施的具体方案和办法。 2.负责街道区域内科技教育、文体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社会保障、民政财政、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推进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3.负责社会治理、公共安全、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工作, 3.努力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及时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加强检查督促。 4.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村庄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改善生态环境。服务辖区企业项目,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5.指导、帮助村(社区)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创文明单位活动。承担对辖区内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 6.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完成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工委书记陈冠宏同志: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陈小辉同志: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主管财政、审计工作。 人大工委主任何善雄同志:主持街道人大工委全面工作,负责“两违”监督;统筹征迁遗留问题处置工作;联系融侨开发区协调有关事宜。 党工委副书记陈振登同志:分管党建、党群、宣传、统战、精神文明、深化改革、组织、人事、工青妇、涉老、关工委、人武、政法、信访、乡村振兴、退役军人事务、绩效考核、负责“两违”综合整治和机关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党工委副书记陈鹏同志:分管自然资源与规划、村建、生态环境、散乱污整治、交通、道安、商贸、招商、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督管理、现代服务业、林业(含森林火灾防范)、人防、安置房回迁、对口帮扶、水利、龙江流域整治、统筹城乡供水一体化等工作,包瑶峰网格(瑶峰村、西楼村、福和社区、福百社区)。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王峰华同志:主持街道纪工委全面工作,负责纪律检查、行政监察相关事务。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何占宁同志:分管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消防、防汛抗旱、防灾救灾、森林火灾扑灭、自然灾害避灾点等)、政务公开及信息化等工作。包凤山网格(云中洋村、龙溪村、融西社区、凤山社区)。 党工委组织委员、人武部部长陈仁兵同志:负责党建、组织、人事、人武、退役军人事务;分管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保密、档案、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双拥等工作;包埔尾网格(埔尾村、芦院村、侨盛社区、滨江社区)。 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王义兴同志:负责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分管移风易俗、民族宗教、对台、侨务、通信、教育、文化、文物、文化产业发展、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卫生与健康、爱国卫生、医疗卫生、疫情防控等工作;包音西网格(音西村、融音社区)。 党工委政法委员张航同志:负责政法、信访、生态环境、散乱污整治、行政诉讼相关工作;分管综治、12345、反偷私渡、扫黑除恶;联系国安工作;包洋埔网格(洋埔村、珠山村、福嘉社区、融侨城社区)。 党工委委员、音西派出所所长郭进贤同志:负责行政派出所工作;协助分管政法、综治、信访工作。 办事处副主任纪传生同志:分管经管、农业、农村、水产、人居环境等工作;负责街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协助分管机关管理;包马山网格(马山村、展宏社区、福景社区、京东方社区)。 办事处副主任俞小斌同志:分管经济、企业、节能、财贸、招商、金融、科技、大数据、诚信体系、发展改革、统计调查、经济指标、企业双保、社会事务、残联、劳动保障等工作;包瑶峰网格(瑶峰村、西楼村、福和社区、福百社区)。 二级主任科员纪家义同志:协助分管涉老、关工委;包埔尾网格(埔尾村、芦院村、侨盛社区、滨江社区)。 二级主任科员周梅同志:协助分管水利、龙江流域整治、城乡供水一体化、农业、农村、水产、乡村振兴等工作;包清华网格(文楼村、清华社区、福人社区)。 司法所所长陈本生同志:负责司法工作;协助做好综治、信访等工作。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魏波同志:协助陈鹏同志分管自然资源与规划、村建、林业(含森林火灾防范)、人防等工作;负责安置房回迁工作;包凤山网格(龙溪村、云中洋村、融西社区、凤山社区)。 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朱如盛同志:协助陈鹏同志分管交通、道安、商贸、招商、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督管理、现代服务业、对口帮扶等工作;协助俞小斌同志分管经济指标工作;牵头对接利嘉中心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包洋埔网格(洋埔村、珠山村、福嘉社区、融侨城社区)。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张荣光同志:协助俞小斌同志分管社会事务、残联、劳动保障、财务管理等工作;暂时代理财政所主要负责人;包马山网格(马山村、福景社区、展宏社区、京东方社区)。
根据机构职责,音西街道办事处内设5个党政机构,3个事业机构,具体如下: (一)党政机构 1.党建办公室 负责街道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及综合协调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会议组织和文电、机要、档案、保密、电子政务、政务信息、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绩效评估等工作;起草综合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各项资料综合和信息汇总;承担基层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战、侨务和人事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人:陈文,联系电话:0591-85162116。 2.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编制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主法治,指导基层组织建设和自治工作;开展村(居)务公开、村(社区)干部培训;负责村(社区)和新社会组织的管理;负责科技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福利慈善、防灾减灾、扶贫开发、优抚安置、殡葬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人:翁武财,联系电话:0591-85266781。 3.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访维稳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访维稳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掌握分析辖区内的维稳动态、治安形势等情况;组织开展禁毒、反邪教、社区戒毒、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组织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做好消防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人:王命凤,联系电话:0591-85199253。 4.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 负责编制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经济,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培育特色产业,促进产业协调发展;负责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经贸合作等工作;指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技术交流合作;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辖区内城乡规划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村庄规划、年度计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负责辖区内各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其他基础工作;保护和改善辖区内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负责乡村振兴的日常工作;负责物业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人:陈诗颖,联系电话:0591-85289184。 5.财政所 贯彻执行财经管理政策,负责办事处财政预决算编制;负责财政收支、预算资金管理;管理政府性债权债务,负责国有资产、政府采购、财政票据、财务会计等财政管理相关工作;落实各项涉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具体发放、监管和其他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本街道财政税收和财源培植建设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人:张荣光,联系电话:0591-85281900。 (二)事业机构 1.党群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承担基层党建、科技教育、文体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民政救济、优抚安置、民族宗教、退役军人服务等领域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为企业法人、党组织以及党员群众办事提供政策咨询、企业服务、便民生活、投诉受理等服务工作;指导协调进驻(延伸)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具体梳理编制街道权责清单;协助做好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残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日常事务性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人:魏波,联系电话:0591-85283021。 2.综合技术保障中心 主要承担农林水(渔)业、扶贫开发、村庄建设、自然资源、生态保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应急救援、经贸发展、金融服务、信息数据等领域提供技术保障工作,指导村(社区)做好相关工作;负责草拟村庄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组织编制实施村庄规划,加快推广村庄建设适用技术;协助开展农(水)产品质量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林业、畜牧等相关工作;承担街道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乡村道路的管理与养护等具体工作;指导企业健全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制度,协助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相关具体工作;为财务管理和农村经营管理以及减轻农民负担等提供各项服务;负责街道审计、统计、年报等具体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人:朱如盛,联系电话:0591-85283021。 3.综合行政执法队 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章等赋予办事处的行政执法职权,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赋予或委托办事处的行政执法职权,在辖区内以办事处的名义集中行使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强制等权力。在职权范围内对农业、建设、人口、计生、教育、劳动保障、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等领域实行综合执法,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通报辖区内违法行为,并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派驻机构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筹组织协调公安、农业、林业、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派驻机构执法资源和力量,开展本辖区相关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强化监督管理和问责。配合做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展的统一执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人:张荣光,联系电话:0591-85281900。 (三)其他事项 1.人大、基层人民武装机构和群团机构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群团组织章程设置。 2.市直部门派驻机构应当按照相关工作机制纳入街道统一组织协调、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