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司法局

  承担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问题的政策研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陈雄华(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负责全面工作。   张顺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分管政务信息公开、财务、审计、安全生产和车辆管理、保密、档案、绩效、机关效能、信访及12345诉求件等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   王丽钦(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四级调研员):负责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刘道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分管社区矫正工作;分管人民调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及牵头协调全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置等工作;分管基层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林伯庆(局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张顺贵副局长开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列席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   林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分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行政审批、公共法律服务、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   陈舒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全面依法治市相关工作;分管法制相关科室工作。   蔡晨晖(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负责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意识形态、机关党建、文明创建、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工青妇等工作。   林孝辉(局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刘道全副局长开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列席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   吕世坤(局二级主任科员):协助陈舒灵副局长开展工作。列席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   吴勇(二级主任科员):协助陈舒灵副局长开展工作。列席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   翁熖婷(局三级主任科员):协助林寰副局长开展工作。列席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   吴敏(局三级主任科员):协助刘道全副局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列席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   陈晓欢(局四级主任科员):协助张顺贵副局长开展工作。列席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   

  根据机构职责,福清市司法局设办公室、法治督察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行政审批科、人事教育科等11个内设机构。我局内设机构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加挂“福清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依法承担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科室负责人:陈晓欢,联系电话:0591-85282895。   (二)法治督察科: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科室负责人:方忠旗,联系电话:0591-22161196。   (三)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承办市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及市政府涉诉案件、涉复议案件。科室负责人:施鹏,联系电话:0591-22161020。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科室负责人:黄国卿,联系方式:0591-22161020。   (五)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负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科室负责人:吴敏,联系方式:0591-86091517。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科室负责人:翁熖婷,联系方式:0591-62837993。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科室负责人:魏敢,联系方式:0591-22161022。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指导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科室负责人:张小云,联系方式:0591-22161017。   (九)律师工作科: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和公证工作。科室负责人:张小云,联系方式:0591-62837992。   (十)行政审批科:承担局行政服务窗口工作。科室负责人:黄国卿,联系方式:0591-85212550。   (十一)人事教育科:负责司法行政机关党建,机关、司法所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科室负责人:朱荣花,联系方式:0591-22161028。   

  联系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元新路1号

  联系电话:0591-85282895

  邮政编码:35030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负责人:陈雄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