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清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国有资产调拨问题的批复
日期:2020-11-17 10:02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财政局
福清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固定资产移交的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市领导在《福清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关于永昌路1号资产调拨的请示》(融国资〔2020〕27号)上的批示要求,同意你中心将位于玉屏街道西门永昌路1号“华侨旅行社”调拨给福清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请按照《福清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融财企〔2018〕758号)和《福清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融财企〔2018〕759号)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资产调拨事宜,并做好有关资产、资金账务等调整处理。
福清市财政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