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清市住建局将二处房产移交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的批复
日期:2020-11-17 10:01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财政局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福清市住建局关于将二处房产移交市国资管理中心的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文件办理告知单(FQGZ2018B779MS)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局将融城镇西大街西大路6号楼105店、玉屏街道高巷街24号楼新22号附属间移交给福清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请按照《福清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融财企〔2018〕758号)和《福清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融财企〔2018〕759号)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资产移交事宜,并做好有关资产、资金账务等调整处理。
此复
福清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