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移交问题的批复
日期:2020-07-10 07:56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 国有产权交易 > 产权交易项目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 国有产权交易 > 产权交易项目信息
日期:2020-07-10 07:56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固定资产移交的函》收悉。现批复如下:
经研究,同意你委将位于福清市宏路街道西环路宏兴村二楼5-20号、5-21号的店面移交给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请按照《福清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融财企〔2018〕758号)和《福清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融财企〔2018〕759号)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资产移交事宜,并做好有关资产、资金账务等调整处理。
福清市财政局
2020年3月24日
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福清市政务与外事服务中心承办
Copyright 2008 福清市人民政府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箱:fqsgkb@126.com 电话:0591-85222272
网站标识码:3501810005 公安备案号:35018102000022闽ICP备08102174号-1
(建议使用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