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国有资产调拨问题的批复
日期:2020-07-09 17:51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财政局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对福清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店面进行资产调拨的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市领导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拟对部分市直单位办公等用房子产进行整合划拨的请示》(融机服〔2018〕20号)的批示精神,同意你局将位于福清市玉屏街道临河路14号Z04的房屋调拨给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请按照《福清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融财企〔2018〕758号)和《福清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融财企〔2018〕759号)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资产调拨事宜,并做好有关资产、资金账务等调整处理。
福清市财政局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