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福清市2019年第一至第四季度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日期:2020-08-14 15:18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人社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榕财社〔2019〕69号)以及福州市劳动就业中心《关于印发<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关于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和<关于对企业就业农民工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榕劳就〔2020〕39号)文件精神,我局就业中心已完成2019年第一至第四季度“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受理、比对及审核确认工作。
福清市2019年第一季度共计有福州新福兴浮法玻璃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符合社保补贴政策条件,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为20名,应为59人次发放社保补贴44185.28元。2019年第二季度共计有福州新福兴浮法玻璃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符合社保补贴政策条件,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为104名,应为239人次发放社保补贴163941.32元。2019年第三季度共计有福州新福兴浮法玻璃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符合社保补贴政策条件,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为102名,应为292人次发放社保补贴195923.4元。2019年第四季度共计有福州新福兴浮法玻璃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符合社保补贴政策条件,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为89名,应为251人次发放社保补贴171273.6元。
现将2019年第一至第四季度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拨付予企业(详情见附件),该款项从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列支。
附件:福清市2019年第一至第四季度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