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5-06-09 18:3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年新增格拉匹纶1吨等品种的建设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5261833

  传真:0591-85261833

  通讯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12号窗口

  邮编:350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年新增格拉匹纶1吨等品种的建设项目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西部临港产业区(现有厂区范围内)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福州庆林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位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西部临港产业区(现有厂区范围内),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和生产规模:年新增格拉匹纶1吨、多西环素0.5吨,硫酸铝铵1800吨、硫酸铝48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废水: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施工生产废水,由于施工生产废水是临时性的废水,随着施工的结束而停止排放。施工期生活污水以及生产废水依托现有工程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以及生产废水通过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最终排入江阴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直接排入施工附近地表水体。

废气: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设备运输所产生的动力道路扬尘,对此要做好洒水抑尘等措施,避免道路扬尘四处散逸,做好相应防护措施。

固废:固废主要包括施工过程少量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所有固废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时设备声,但项目位于工业区且周边声环境较不敏感,对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

废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废水(过滤废水、洗涤废水、清洗废水、硫酸铝铵结晶母液、反应罐清洗废水)、废气碱吸收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纯水制备废水、蒸汽冷凝水等依托厂区污水调节池调节匀质后,按序批分流至现有的4000m3/d“水解酸化+SBR活性污泥+气浮”污水处理站或3000m3/d“水解酸化+CASS+气浮”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污水总排放口排入福州市新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所属江阴污水处理厂厂前配套管网。污水总排放口按规范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线监测指标为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

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处理和排放。生产格拉匹纶工序产生废气采用“压缩冷凝+膜+树脂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7米高排气筒(G1)排放;生产硫酸铝工序产生废气依托现有4000m3/d“水解酸化+SBR活性污泥+气浮”污水处理站或3000m3/d“水解酸化+CASS+气浮”污水处理站配套的废气处理措施“连续二级喷淋碱洗吸收”处理达标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G2)排放。工艺废气等无组织排放废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范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工作。按照《报告书》要求进行规范贮存和委托处置,硫酸铝铵产生滤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回收外运综合利用;废母液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环保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向环保部门备案。硫酸铝产生滤渣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待鉴定后若不属于危险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若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排放,厂界噪声应达标。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9日    

来源:福清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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