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将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本《指南》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福建福清”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福清市人民政府的信息公开由福清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福清市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公开由信息生成和保存的机构负责。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福清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地方性法规、福清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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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到一定的流程,因此建议您在正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前,能利用本页面的“搜索”功能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全文检索。如果没有检索到您所需的政府信息,请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谢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流程图    申请表下载    申请受理单位    市级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镇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