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就业政策丨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时间:2025-09-22 10:20

  一、补贴对象 

  1.就业困难人员;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 

  1.实际已实现灵活就业,此前(包括2025年之前)已在所属的社区(村)或街镇或区县就业机构申报登记灵活就业(需填写就业登记表并审核通过); 

  2.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在缴费基础上,社保补贴从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的月份起算。 

  三、补贴期限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为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注意:2025年首次申请人员,其“法定退休年龄”按照国家最新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文件予以计算。 

  四、2025年补贴标准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每人每月531.96元,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人每月265.98元,全年合计9575.28元。次年按实缴月数一次性发放。 

  五、补贴申请材料 

  社保补贴申请表,本人社会保障卡卡面复印件,2个月(含)以上的灵活就业收入证明。 

  六、不能享受社保补贴的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相应期间的社保补贴:已领取退休金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被各类用人单位聘用的;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担任股东、监事、董事等企业主要职务的;入学、入伍、移居境外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被判刑收监的;死亡的;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 

  七、补贴受理及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在正常缴纳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后,应先持申请表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就业服务平台或街道(乡镇)就业服务平台进行初审,再向常住地属地的就业中心就近申报当年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非福州市户籍,但在福州市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并缴纳灵活就业社保费,且常住地不在福州的符合条件人员,可直接向福州市劳动就业中心申报。申请截至今年年底。 

  八、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福清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91-85268207 

  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11号台商会馆十四层办事大厅 

来源:福清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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