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6101-2500-2025-0000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5-11-21
- 标 题: 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福清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发文字号: 融政办规〔2025〕2号
- 发布日期: 2025-11-24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园区管委会,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十八届政府第13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对《福清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融政办规〔2024〕3号)进行以下调整:
一、删除第一点中“对新迁入的国家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新迁入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25万元奖励”。
二、将第二点中“借助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等平台,引导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的专精特新企业上市挂牌”修改为“借助相关平台,引导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的专精特新企业上市挂牌”。
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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