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6100-1300-2026-0024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清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6-09-15
- 标 题: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渔溪镇侨丰村村庄规划修编(2026—2035年)的批复
- 发文字号: 融政土〔2026〕329号
- 发布日期: 2026-09-23
- 有 效 性: 有效
渔溪镇人民政府:
你镇渔政〔2026〕149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福清市渔溪镇侨丰村村庄规划修编(2026—2035年)》(以下简称《村庄规划》)。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村庄规划》确定的村庄功能定位,即:以侨厝风貌、海丝文化为特色,以现代水产养殖、农业种植为主导产业的文化传承类村庄。
二、同意《村庄规划》确定的村庄规划范围及用地规模,即:侨丰村的行政村域范围,规划村域总面积为759.11公顷,其中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48.49公顷。
三、你镇要按照《村庄规划》组织实施,强化村庄建设与管理,控制和引导村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四、要坚持保护生态、保护耕地、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五、批准后的《村庄规划》是指导村庄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和管理必须符合规划要求,请你镇严格执行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需变动,必须按程序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