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清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目 录
01 机构职能
02 法规规章和规范
03 规划计划
04 统计信息
05 财政预算决算
06 行政事业性收费
07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08 行政许可
09 重大建设项目
10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1 应急管理
12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3 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14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15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16 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25 工作动态
30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附件3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现就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方法说明如下。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可参照说明,编制各自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一、入编范围
信息公开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信息编制格式及其释义
格式:
索引号 |
名 称 |
发布机构 |
内容概述 |
生成日期 |
备注/文号 |
数据结构:
数据项名 |
字段类型 |
文字类别 |
字段长度(字节) |
索引号 |
字符型 |
字符 |
23 |
名 称 |
字符型 |
汉字 |
120 |
发布机构 |
字符型 |
汉字 |
40 |
内容概述 |
字符型 |
汉字 |
300 |
生成日期 |
日期型 |
日期型 |
8 |
备注/文号 |
字符型 |
汉字 |
100 |
(一)索引号
索引号是一组23位代码,是每条政府信息的唯一识别代码。索引号由机构代码、信息类别代码、生成年度、流水号等4组共20位数字组成,其间以“-”连接,长度为23个字符,格式为:
XX XX XXX-XX-XX-XXXX-XXXXX
流水号
生成年度
二级类目代码
一级类目代码
单位序号
县区代码机构代码
区域代码
1.机构代码
机构代码由索引号的第1至7位组成,包括区域代码、县区代码、单位序号组成。联合发文或多个单位共同生成的信息,使用信息发布机构的代码。
(1)区域代码:索引号的第1至2位为区域代码,以区域名称的汉语拼音首位大写字母表示。FJ代表福建;FZ代表福州。我市各级各部门统一使用FZ作为区域代码。
(2)县区代码:索引号的第3至4位为县区代码,表示我市所辖县(市)区的代码,从01开始依次编号。具体如下:01代表鼓楼区,02代表台江区,03代表仓山区,04代表晋安区,05代表马尾区,06代表福清市,07代表长乐市,08代表闽侯县,09代表连江县,10代表闽清县,11代表罗源县,12代表永泰县,13代表平潭县。市级单位以“00”填充。
(3)单位序号:索引号的第5至7位为单位序号。“000”至“099”为预留号,“800”至“849”预留给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使用,“850”至“899”预留给公共企事业单位使用。从“251”开始留给垂直管理单位,由所在地的政府办按政府直属机构顺序编制,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在县直单位之后,从“901”开始编制。
市属单位的机构代码见《福清市政府信息公开市属单位机构代码表》(附后)。
2.类目代码
是信息内容分类的编码,即索引号的第9至12位,分为一级类目代码和二级类目代码,分别用两位数字编制。二级类目代码由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自行设置,没有二级类目的以“
01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02 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03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0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05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06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07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08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09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0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1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2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3 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14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15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16 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17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18 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19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20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21 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22 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23 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24 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25 工作动态;
30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01至16、25、30为市、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代码;01、17至25、30为乡(镇)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代码。26至29为预留类别代码,用于新增公开政府信息类别或各单位自有类别代码。
市政府各部门发布本部门政府公开信息时,可按照上级主管单位具体分类要求发布;信息类别代码要按照本说明的要求编制。
3.生成年度
是信息生成或变更的年度,即索引号的第14至17位。
4.流水号
是一组顺序号,即索引号的第19至23位,由5位数字组成。在一个信息发布主体内,流水号按同一年份里信息发布时间顺序由“00001”开始连续编号。
索引号的第8位、第13位、第18位是连接号“-”。
(二)名称
是指信息主要内容的标题。
(三)发布机构
是指信息发布主体的名称。
(四)内容概述
是对所发布信息的简要概括,字数控制在150个汉字内。
(五)生成日期
是指信息生成或变更的时间。
(六)备注/文号 是用于填写文号或信息相关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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