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互动交流知识
第一问 “如何防止被家暴?”
1.第一次应该坚决说不
暴力的发展有螺旋式重复的特点,面对家庭暴力的关键在于阻止暴力的发展,特别是要引起对第一次暴力的重视。在第一次遭受对方暴力对待的时候,态度一定要鲜明,明确告诉对方:“我绝对不允许你打我”,而不是急于缓和关系,在自己身上找错,要让对方明白自己是不可侵犯的。
2.夫妻相处有技巧,有些雷区需避开
如果另一半有易怒倾向,那么需要记住,尊重对方,每个人的内心总会有一些禁忌的事,不要贬低对方的出身,嘲笑对方的能力,不要对其父母和好友品头论足甚至人身攻击,不要讥讽其人品。遇以下情况应尽量避免和对方直接起冲突:
(1)对方喝酒之后;
(2)对方工作不顺利,受到不公正待遇,与他人竞争失败、计划落空的时候;
(3)当对方情绪长期不能发泄的时候,如亲人去世或生病、家庭经济紧张时;
(4)对方的“秘密”被揭穿时,不要抓住对方曾经犯过的错误反复指责,在对方要求沟通和解释的时候,不要冷战,不要对其行踪进行监控和审问,避免引起逆反心理;
(5)在对方情绪激动的时候,不要直接顶撞、质问和刺激施暴者,避免受到更进一步伤害。
3.预防家暴五个关键点:
(1)明确表示拒绝辱骂。
(2)不要对家暴习以为常。
(3)独立自主,不要放弃工作。
(4)出现家暴,敢于反抗、求助。
(5)永远要记住,只有自尊才能得到尊重。
第二问 “遇家暴如何获取救助,维护自己的权利?”
1.遭遇家暴应该勇于求助
遭受家庭暴力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妇女儿童遭受家庭暴力,可拨打全国妇女维权热线:12338。
2.及时保存家暴证据
为防止证据灭失,需及时求助、报警,并及时去医院治疗,保留好诊治记录,最好为伤情拍照,保留好照片。报警后还可请求公安机关开具验伤通知书,到指定的医院验伤,留存证明。若施暴者使用了工具,要保留好相关的痕迹,如血迹、指纹等。
第三问 “因家庭暴力,哪些事项可申请法律援助?”
1.因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2.因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要求变更、解除收养、监护关系;
3.因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权益。
如符合申请法律援助条件,可拨打85212550详询,也可持相关身份证件和案件材料至行政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申请,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东厅14号窗口。
相关家庭暴力法律问题咨询可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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