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7月8日讯 记者近日从福州市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福清管理部获悉,7月1日起,调整我市2026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上下限基数。
据了解,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6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闽医保函〔2026〕65号)精神,从2026年7月1日起,调整我市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上下限基数。其中,在职职工参加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4579元、最高不超过22893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月缴费基数为4579元。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若达不到规定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月补缴基数为4579元。职工医保中断补缴的,原则上按4579元为基数补缴职工医保费(含生育保险费、长期护理保险费)。若补缴基数低于参保人所在用人单位工资的,用人单位自行申请差额补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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