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6月17日至7月19日,市委巡察一组对福清市民政局党组开展巡察。12月19日,市委巡察一组向福清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抓紧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党组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民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途径和手段,紧紧围绕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1.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局党组迅速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推进会、民主生活会,研究制定《市民政局党组落实福清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为做好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2.建立工作机制,提升整改效能。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顺利推进,不断优化提升成果成效,促进巡察整改工作质量与效果双提升,在工作中形成了层次分明、分工明确的分级协调机制,承上启下、畅通内外的沟通联络机制,严格评估、从严把关的对账销号机制,聚焦重点、激励担当的督查问责机制,这四项工作机制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着力构建责任紧实、制度完善、一体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
3.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常态长效。局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自觉从政治高度把握民政职责使命,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抓落实,围绕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健全完善机制制度18项,着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从集中攻坚向常态化长效延伸。
(二)党组书记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党组书记陈焘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领导带头向严处抓、强化措施向深处改、督促整改向实处落,强力推动整改工作有序发展。
1.坚定整改自觉,带头深化认识。自收到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以来,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要求,认真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引导全局上下提高站位,增强抓好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1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研讨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剖析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2.扛牢第一责任,带头领办督办。自觉对巡察整改工作担起主责、负起总责,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整改计划、细化整改措施,带领班子成员主动担责履责,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线索,领办重点难点问题30个,占问题总数的66.67%,带头作示范、抓具体,务求任务压实、措施有力、效果过硬。
3.紧扣时间节点,带头攻坚克难。在全面负总责、牵头主抓整改落实工作的基础上,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逐项研究、深入剖析,以刀刃向内的勇气直面问题,以钉钉子的精神全力攻坚,把整改工作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督促提醒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带动全局上下“一盘棋”抓整改,深刻剖析、深挖根源,查找分析体制机制弊端,真正做到标本兼治,有序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高效开展。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福州市委、福清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自集中整改以来,民政局共召开8次党组会议、4次局务会,其中“第一议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民政部门文件10次。
二是紧扣时事重点,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等党的创新理论4次,切实将理论成果转化为推动殡葬改革、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等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2)专题性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市民政局总支以及局机关第一支部召开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动员部署会,会上传达学习了市委组织部关于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民政主题教育工作做动员部署。2024年,民政局机关支部共部署制定培训方案2份,开展集中学习3次、专题研讨2次、专题党课1场,党日活动1次;市第八医院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2份,开展集中学习2次、专题党课1次、专题研讨4次;社会福利中心支部制定学习计划2份,开展集中学习3次、交流研讨4次、专题党课2次。
二是集中整改以来,市民政局所属三个支部分别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情况检查,其中机关第一支部对7份研讨材料、第八医院支部对《榜样9》研讨会材料以及2024年党员笔记、社会福利救助中心支部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16份交流研讨发言稿都进行审核,并且社会福利中心支部制定《福清市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党支部学习监督检查机制》。
三是参加福清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积极与总支进行党务工作沟通。并在记录“三会一课”过程当中,由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记录审核,确保记录完整、准确,不出现随意涂改和撕毁情况并长期坚持。四是第八医院支部召开1次警示教育会,会上通报市巡反馈问题,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从政治高度认识端正学习态度的重要性。
(3)中心组理论学习较敷衍。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中共福清市民政局党组制定印发《中共福清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科学安排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同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规定,班子成员均按时参加中心组学习,并结合分管领域工作深入交流研讨,增强学习实效。
二是福清市民政局党组2024年度已完成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结合民政实际,研究制定了《福清市民政局2025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其中上下半年各安排1次民政工作理论专题学习等,正有序开展学习中。
2.关于“服务保障特殊群体质效有差距”问题。
(4)对养老机构日常监管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3年6月1日,市民政局转发《福清市消安办关于对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结果的通报》,督促养老机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含消防安全管理隐患170处)落实整改,同时督促属地镇街跟进隐患整改;2023年12月7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终养老机构安全检查暨整改复查的通知》,实地检查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截至2024年3月,已全部完成2023年隐患整改,整改销号率达100%。
二是2025年2月11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福清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督促养老机构对照《福州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评分表》,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好隐患自查自改、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要求。3月底前完成了机构自评和属地镇街评分,市民政局于第二季度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检查。
(5)养老服务人才欠缺。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于2024年4月至9月共组织开展3期养老从业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生活照护、康复服务、基础照护等护理技能知识,共计参训254人次。9月组织开展2024年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参赛53人次。通过培训学习和竞技交流,提高养老护理员专业技能水平。截至2024年12月,全市在运营养老机构护理员资格证等职业技能证书持证率达51%。
二是市民政局、人社局和财政局于2020年联合印发《关于发放福清市养老服务专业毕业生补贴的实施细则》,对毕业五年内在我市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工作的养老服务专业毕业生予以就职补贴,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吸纳更多专业人才。截至2024年底,共计审核发放养老服务专业毕业生就职补贴5万元。
(6)发放弃婴伙食补贴有疏漏。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经福清市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相关经办人员党内警告处分,以严肃党纪,警示全体干部职工汲取教训,切实履行职责。
二是自集中整改以来,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召开《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自己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学习精神,并以此事件为契机做好干部思想教育。每月月底由社会福利救助中心主任带头,会同福利科科长、财务人员对弃婴伙食补贴发放进行检查,其中定期检查2次、不定期检查1次。
3.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短板”问题。
(7)社会救助不精准。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市民政局2024年下半年以来,对镇级的社会救助协管员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社会救助业务培训;镇(街道)每月至少组织1期业务培训班,采用以会代训、以核带训、以学带训等方式举办,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和法纪意识。 2022年12月和2024年8月,市民政局对儿童督导员及儿童主任开展儿童业务培训,培训对象覆盖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经办人员,进一步提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的业务水平。同时,镇(街道)、村(社区)利用镇(街道)、村(社区)LED、宣传栏等方式宣传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减证便民”。印发3.6万份《民政社会救助申办指引》,在福州市地区范围内率先使用推广“社会救助二维码”并在各镇(街道)、农场以及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宣传推广,城乡居民可通过扫描“社会救助二维码”,便了解民政社会救助业务的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投诉举报、服务热线电话等内容,做到“一码清”,实现“全民监督”。
二是落实“一事一议”工作机制。对社会救助领域出现的特殊急难个案,要求各镇(街道)、农场落实“一事一议”工作机制,坚持以事实困难为原则,集体评议困难群众特殊个案社会救助申请。目前全市社会救助领域通过社会救助“一事一议”工作机制纳入保障的有629例。通过“一事一议”工作机制,彻底扭转个别经办人员“宁漏勿错”的不作为、不担当的“躺平式做法”,杜绝出现“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实现社会救助对象“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三是强化动态管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好“逢进必核”、年度复核、定期核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主动发现、主动救助等动态管理规定。2025年以来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54人,特困人员5人、低保边缘对象56人。对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存在的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城乡低保金1.81万元,于2021年12月前已全额退缴国库,局党组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四是2022年6月29日,福清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印发困难群众“漏保”“漏救”点题整治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由分管领导带队的点题整治巩固提升工作调研督导小组,指导各镇(街)、农场逐项细化分解任务,精准救助和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做到不漏一人。
(8)助残工作效率偏低。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我局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对镇街残疾人两项补贴经办人员28人开展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以福建省民政厅印发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实施办法》为主。
二是严格按照2024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落实,2024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共新增2037人,死亡等原因退出894人,不符合条件39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9771人,金额3491.1606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12654人,金额1653.1782万元。2025年以来,新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223人、护理补贴对象281人。
三是2024年6月、12月镇街将最新发放名单与公安户籍科、司法局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精准认定对象,及时发现并查纠违规问题。经核查,户籍迁移46人、判刑4人、工伤3人、领取社保退休金3人,不符合4人。
(9)国有资产运营监管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通过值班值守制度、委派殡管所人员入驻协助管理等方式,加强对殡仪馆监督管理,推进殡仪馆规范运营管理。指导督促殡仪馆优化服务水平,提供便民服务和免费提供小白花、骨灰盒红盖布等小件丧葬用品,完成了八闽殡葬阳光价格“一栏(键)清”,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10)协调解决路名问题不够及时。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截至2025年1月7日,共清查整理福泰路门楼牌117面,理清标准地址,生成二维码,形成二维码门楼牌制作清单。
二是我局按照公安部门摸排出来的门楼牌数量进行校核。2月15日,将制作清单发给温州旺通标牌有限公司(供应产商),并与公安局治安大队对接,三方协调二维码门楼牌制作及安装事宜。已完成制作、安装和福泰路二维码门楼牌信息申报。
4.关于“防范化解风险不够有力”问题。
(1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刻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各科室压实压紧责任链条。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作为述责述廉报告的必需内容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党建工作责任制。
二是制定印发并严格落实《中共福清市民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把意识形态列入党组和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2024年度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党内通报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1次,中心组集体学习意识形态领域文件1次。
(12)宣传阵地建设主动性欠缺。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与政务服务中心积极沟通,经研究探讨,我局已依托协会初步建立“安民立政”微信公众号。通过壹福清、福清电视台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工作,2024年以来已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民政领域相关宣传报道20余次。
二是在廉政文化走廊基础上,2024年12月购买智融屏宣传服务,每周进行民政工作动态、习近平总书记理论、政府工作要闻等内容刊播;利用重要节日节点开展宣传活动,2024年以来共开展5次婚姻、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志愿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水平,提升宣传阵地建设。
(13)保密意识树得不够牢固。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我局将保密工作置于民政工作全局来谋划和推进,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经常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党组会议以研究部署保密工作两次,2月28日组织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120余份,进一步巩固保密防线。针对被通报人员进行相应问责处理。
二是2024年组织学习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工作会议精神3次,已开展保密自查自纠工作2次,“保密观”APP培训89人次,切实增强干部队伍保密意识,自集中整改以来,未收到保密办相关通报文件。
三是修订完善《福清市民政局工作秘密管理制度》等保密规章制度;加强风险隐患排查,2025年1月17日组织专业人员对机关电脑系统进行全面保密风险隐患检查1次,切实消除泄密隐患;微信工作群转发宣传保密知识240余人次,进一步夯实机关保密工作,确保信息安全。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1.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14)争先的精气神不够足。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4年2月至11月期间,通过组织专项小组实地走访社工站、细化问题清单、精准约谈相关负责人、督促整改落实、强化监管指导等多维度努力,确保社工站能够更加规范及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在2024年度的项目末期评估中,共有5个社工站获评“优秀”等级,较2023年有了一定的提升。
二是2024年的“五社联动”示范项目,我局针对“三社联动”项目的不足,制定了强化协同合作、注重资源发掘与整合、强化监管及督导支持力度等一系列改进措施,从而引导社工机构拓宽资源获取渠道,促进社工专业能力提升,提升服务质量,保障项目高效运转。在2024年福州市城乡社区“五社联动”示范项目末期评估中,我市2个示范项目分别获“优秀”和“良好”等次。
(15)考勤管理有所弱化。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学习会,提高干部职工效能意识,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修订完善《福清市民政局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严格落实公出、请休假审批,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第八医院也修订了《外出登记表》,确保外出事由真实合理,避免出现时间混乱。
二是机关考勤由专人负责和管理,每周及时把公出、请休假等情况录入考勤系统,每月定期汇总考勤情况后公示,自整改以来,已对相关情况公示通报3次。加强第八医院考勤汇总管理,每月月初完成上个月的全院考勤汇总,2024年12月至今每个月对上个月考勤及扣款情况在公示栏进行公示。
三是2024年以来分管领导根据每月考勤情况,对多次缺勤、迟到早退的干部职工进行提醒谈话2人次,考勤情况显著改善。依托医院“人脸打卡考勤管理系统”每月导出打卡记录,结合纸质请假单、外出登记表及科室排班等材料,确保考勤数据统计的真实性、准确性。要求医院职工按照医院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每月对迟到、早退超过三次的将进行扣款处理。
2.关于“内控机制存隐患”问题。
(16)公车管理较随意。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5年2月,殡葬管理所已将公车纳入平台统一管理,使用公车平台进行派车,并补录2025年1月以来本单位公车使用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单位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公车已于2024年4月按相关流程报废,目前新车还未购置到位。2024年4月制定了《2024年机构内设人员以及岗位职责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明确了单位公车管理由综合科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
二是目前社会福利救助中心无公车,待新车实际购置到位后,将严格按照《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实行车辆管理、系统派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等工作。
三是强化救护车管理和派车审批。2023年11月第八医院修订完善医院救护车安全使用管理制度1项,并建立健全救护车派车档案,每月汇总数据到办公室存档。
(17)无公函接待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5年1月16日,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公务接待各项要求进行讲解,提高经办人员思想认识及业务水平能力,并要求财务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举一反三,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
二是规范费用报销程序,加大报销审核力度,接待费支出的用餐标准、陪餐人数等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报销时确保“三单一函”齐全,确保各项开支一律做到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有合规的支出用途。
(18)燃油费未据实结算。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4年12月底,殡葬管理所安排专人对2020年8月以来历史燃油费进行逐一梳理、认真核对,经核实燃油费的支付数据与记账数据相符。
二是2025年1月起,殡葬管理所按照规定规范燃油费结算流程,充值加油卡时,记入预付账款,待使用加油卡加油时,根据每月确认的费用进行记账,冲减预付账款,确保每月按实际使用燃油费进行结算。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公车已于2024年4月报废,从2024年2月至今暂未产生燃油费支出。单位已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待新车实际购置后,将根据实际支出情况规范处理燃油费支出和记账。
(19)超标准举办工会活动。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工会经办人员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基层工会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等有关文件精神,对工会各项支出规定进行讲解,并要求财务及经办人员在工会各项支出中都要对照相关文件执行,遇有难点问题主动向总工会人员请教,对经办人员进行问责,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
二是认真落实关于工会经费使用有关要求,严格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及《基层工会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规范工会支出管理,每笔支出逐一对照文件中的相关细则,确保严格审批、流程完备、规范报销。
(20)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立行立改,补开机动车注销证明并向财政局申请资产报废处置,财政局于2024年8月7日出具批复文件,2024年8月9日已将账面车辆进行核减。
二是2025年2月14日,组织全体财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学习《福清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经办人员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思想认识及业务水平能力,举一反三,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
3.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21)内部会计监督不合理。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已于2022年3月配备完善财务人员,目前记账及审核工作由不同人员担任,不同岗位相互监督,保障财务健康、防范风险、提升工作质量并确保财务信息可信度。
二是社会福利救助中心于2022年7月12日成立内部控制小组,每年度根据财政局要求编制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明确权责,定期监督和审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根据评估结果持续改进内部控制,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资产安全和合规性。
(22)财务报销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巡察中发现的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将进一步落实关于财务人员报销规范操作流程的相关要求,明确按财务规范要求进行正规发票报销,坚决杜绝今后再发生此类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二是2025年2月14日安排财务报销人员参加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学习《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熟悉支出管理要求和报销程序。举一反三,确保财务人员在各类财务支出中要严格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
4.关于“项目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23)工程项目部分流程缺失。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4年12月21日,医院分管领导约谈批评相关人员1人次,并且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同时做好反思,后期不能再出现相同问题,需多问多学习,一切严格按要求做到位,确保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是对工程项目部分流程缺失已进行整改,2024年12月22日施工方已出具结算书,2024年12月25日有关公司已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24)工程验收不严谨。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4年12月24日秉持严谨的态度重新审阅验收资料,指派专门人员翻阅原有验收资料,举一反三,从项目合规性到整体流程依照验收标准全面梳理,确保不漏项、不错项。
二是2024年12月26日召集验收经办人员,针对巡察提出的竣工验收证书上竣工日期、工程造价等关键信息未体现的问题,严格相关规定完善验收手续,立即进行补充完善。
三是2024年12月26日组织验收经办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并要求相关人员对此次事件从流程、态度层面进行深刻反省,力求在今后的验收工作中严谨认真、精准无误。
(25)食堂采购管理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4年12月23日社会福利救助中心专题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展开深度剖析,明确要求负责食品食材采购的科室执行食品采购制度,确保经办人员能够准确执行采购,对采购错误行为不再重蹈覆辙。
二是自2024年1月起,严格按照采购要求,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实行“社会福利救助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严格按照流程进行采购,确保每一笔采购都符合规定和要求,并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对食堂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5.关于“对下属单位日常监管稍显乏力,导致市第八医院财务失之于宽”问题。
(26)药品管理账务混乱、账实不符。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药品账务管理。药剂科入库单、发票、出库单每月按时送交财务科,并做好交接登记。同时,每个月核对一次发票,以确保数量和金额不出现差错。
二是分管领导召集财务科、药剂科相关人员,要求要严格核对全面梳理,对经办人员给予提醒谈话,并对差额部分进行调整补录。对2014到2024年期间门诊药库出库单进行了核对,已经对差额部分进行了补录账,药房库存金额为-950万余元的问题已经解决。2025年1月27日将药房和财务系统统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7)固定资产管理较为混乱。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4年12月21日,医院财务科已填写固资单,并且将固定资产录入到财务固定资产库,同时定期对固定资产登记流程进行核查和优化,提高固资登记流程。
二是局分管领导已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2人次,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第八医院于2024年3月11日成立医院固资管理领导小组,2024年12月制定《福清市第八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方案》。
(28)工会违规发放慰问金。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第八医院已按照福建省总工会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目前,慰问金1002元已全额退还到工会账户。
二是2023年9月18日,安排工会财务人员1人参加福清市总工会组织的《2023年全市工会财务经审干部业务培训班》。2024年4月17日安排工会财务人员1人参加福建省财政厅线上开展的《内控报告编报培训》。
(29)现金入账不及时。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现金管理流程,第八医院收费处每日盘点库存金额并及时到财务科缴款,财务科与银行做好对接工作,银行每周五上午固定来院解款。
二是自集中整改开始,第八医院收费员以及出纳进一步规范现金日记账的核对、登记和管理工作,每日核对现金收入、支出以及结余情况,并严格按照审批手续做好支出工作,确保现金安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严”问题。
(30)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切实抓好管党治党责任,研究制定《中共福清市民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4年工作计划》,已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全局工作要点,2024年以来,局党组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并听取下属单位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2次。
二是自集中整改以来,班子成员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入第八医院、福利中心、各养老机构和困难群众家庭调查研究28次,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会议座谈等方式,研究部署、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加强和改进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31)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有偏差。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4年以来,民政局共开展党风廉政谈话69次,其中任职廉政谈话2次、集体谈话21次、一对一谈话46次,做到廉政谈话普遍性和有针对性,并做好相应谈话记录的归档整理。
二是2024年12月份制定《福清市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党支部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审核机制》,由社会福利救助中心支部书记牵头负责对谈心谈话记录进行审核,并对2025年春节节前党风廉政建设4份谈心谈话进行审核,防止谈话记录出现与中心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字眼。
三是2024年12月23日,第八医院党支部书记带头学习和运用身边典型案例,在党员大会上开展典型案例警示会1次,通过医院保密纪律典型案例及7.18典型案件教育,剖析发生的原因、教训和防范措施,并做好会议记录。2025年2月28日,福清市民政局召开民政领域廉政建设暨民政领域警示教育专题研究部署会,传达学习各级纪委会议精神以及通报典型案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第八医院支部于2024年12月收集近年来发生的身边典型案例,并建立身边典型案例台账,提高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32)述责述廉较应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3月3日召开述责述廉工作会议,并在会上组织学习了党章党规党纪,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由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逐一进行谈心谈话,深刻剖析问题根源,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性修养,述责述廉重复的班子成员已重新进行撰写,进一步提高了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二是2024年述责述廉报告共上报6份,班子成员严格规范撰写材料内容,由局办公室初步审核把关,并报局党组书记审阅,材料无抄袭、走过场现象。
(33)对下属单位人事调配不恰当。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4年度以来,局党组会议研究下属单位人员晋升、考核、转正等相关事项7次;针对第八医院报送的招聘方案,严格研究审核,确保招聘流程的公平公正;局党组督促下属单位合理考核晋升,研究通过下属单位报送的考核优秀人员12人次。
二是2024年12月31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第八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福清市第八医院岗位回避制度》,明确人事调配要求。
三是针对巡察反馈的“夫妻档”问题,第八医院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夫妻档不在同一科室共事。
2.关于“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有疏漏”问题。
(34)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局机关支部召集支委成员强调要认真贯彻相关党内法规要求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做到不减程序、完备手续,并做好相关资料的记录归档。局机关支部将根据《关于提醒督促2025年上半年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的通知》(融直工委〔2024〕11号)要求严格遵循换届工作程序,按期进行换届。
二是2024年11月7日,民政局总支组织3名党建工作者参加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进一步加深党务工作者对党建业务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提高党建业务水平。
(35)制定党建工作计划较敷衍。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市民政局下属3个支部根据《中共福清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福清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共3份,并且每半年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查摆问题。
二是市第八医院支部对照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进行自查,2024年共开展党日活动12场、谈心谈话16人次、廉政谈话32人次,结合理论学习计划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党纪学习教育、党史巩固成果等共开展党课5场、党员大会20次、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部署等支委会64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三校三审”等制度,开展爱国主义讲座1场,党建带群建开展8次工会活动,党员志愿服务29次。
三是社会福利救助中心2024年12月份制定《福清市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党支部党建计划审核查机制》,由支部书记牵头负责,组织委员具体负责,认真审核支部党建计划,并对《2024年福清市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党支部党建计划》的内容和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3.关于“常规制度落实不严”问题。
(36)机关党支部未能带好头。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局机关支部制定《2024 年关于开展创建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活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制定2024年及2025年《创建“暖心民政 情系夕阳”党建品牌实施方案》,开展“党建+双拥”共建活动、社区结对共建活动以及“我在乡间有亩田”活动,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根据《福清市2024年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届终总评工作方案》要求,机关支部开展好“达标创星”工作并于2024年10月21日填写自评表同时准备相关内页资料。
二是2024年1月局机关支部制定《2024年“三会一课”计划》,按规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党员大会;在2024年7月、12月分别召开1次党建工作总结暨下一步计划会议。
(37)会议记录撕毁、粘贴现象频发。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会议记录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和要求,要求党建经办进一步提升会议记录能力水平,及时整理会议记录,杜绝记录撕毁及粘贴现象,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是2025年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制定《福清市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党支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监督机制》,由支部书记牵头,组织委员审核把关“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规范性,防止出现撕扯黏贴现象。
三是2024年7月开始第八医院已安排1名人员专门负责现场拍摄,并明确资料的拍摄、上传、保存、备份等各个环节要求,完善会议影像资料保存和应用。
(38)民主生活会较应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2024年民主生活会方案,班子成员围绕个人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一对一、面对面开展会前谈心谈话。其中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7人次,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党员代表谈心谈话60余次,真正把问题谈开谈透。
二是班子成员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亲自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积极查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材料从严审核把关,提出修改意见10条,均已修改完毕。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尚有不足”问题。
(39)个别问题未能清仓见底。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4年12月底,进一步规范完善殡葬管理所报销制度,明确报销流程、凭证等材料,未经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发票和收据不得报销,严禁“白条”、严防挪用。
二是2024年12月底,局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讲解支出管理要求和报销程序,要求财务人员在各类财务支出中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40)部分问题改后又犯。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下属3个支部各自制定组织生活会方案1份,明确组织生活会主题和程序,做好组织生活会的会前学习、谈心谈话、撰写发言材料等工作。
二是针对巡察提出的局机关支部谈心谈话不充分的问题,2024年组织生活前局机关支部共开展谈心谈话29人次,其中集体谈心谈话记录1份,支委之间谈心谈话11人次,党员之间谈心谈话记录13人次,支委与党员谈心谈话5人次。
三是2025年1月,民政局总支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共福清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基层党组织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
四是市第八医院党支部2025年2月制定2024年组织生活会前谈心谈话方案1份,发布组织生活会会议议程和主题,给党员做充足准备和思考的时间,积极发言,提升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增强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集中整改期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下一步打算
(1)老年人补贴政策执行有偏差。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在2024年6月收到我市高龄老年人补贴资金异常名单后,我局立即组织各镇街、农场对跨月火化违规领取资金进行追缴,并于2024年7月底之前将违规领取的6.24万元资金全部追缴到位。同时,我局于2024年12月下发《关于复核福清市高龄老年人补贴违规申报发放情况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及农场进行自查,全面复核22年1月至24年11月期间是否存在跨月火化及户籍迁出等违规领取补贴情况,防止跨月火化等违规领取情况再次发生。同时,对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是市民政局已梳理2020年8月至2023年3月镇街结余的养老专项资金情况,与财政部门沟通确认后,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开展结余2年以上养老专项资金收缴工作。
下阶段整改措施: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与财政部门沟通确认,开展结余2年以上养老专项资金收缴工作。
(2)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推进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目前已完成2024年发行专项债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托老中心)项目资金支出目标,现已支出发行专项债资金约90%,落实社会福利中心二期(托老中心)项目项目资金建设保障,推动社会福利中心二期(托老中心)项目完成主体结构工程。
二是已根据合同约定及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推进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已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工作,处于室内装修工程及外立面装饰工程施工阶段。其中室内砌体工程、室内外墙体抹灰工程已完成,现开展室内地面工程、水电设备管道安装及外立面装饰涂料施工工作。
下阶段整改措施:按项目建设计划及合同约定要求序时推进福利中心二期(托老中心)项目建设,计划于8月底前完成福利中心二期(托老中心)项目工程建设。
(3)便民的服务意识不够强。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4年6月以来,市民政局局长多次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局长进窗口走流程”专项活动,现场问策问效,打通优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审批窗口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贯彻落实好“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和“延时服务”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自集中整改以来,未再接到群众关于审批窗口工作的投诉和举报。市第八医院加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感,做好医患沟通,由宣传科对患者咨询信息进行及时回复。
二是2024年10月以来,局分管领导多次组织召开审批窗口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会上通报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要求审批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对照问题找差距,加强便民服务意识。2024年12月14日、16日,召集审批窗口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务中心的各项审批项目的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做到心中有数,并加强与上级民政部门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沟通联系,认真请教相关业务。
三是医院二期信息化项目升级改造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2024年12月组织相关人员参观学习福清市妇幼医院、福清市医院、福州第四医院信息化项目建设内容并开展座谈会。2025年1月对医院信息化清单进行市场调查和调整。
下阶段整改措施:医院二期信息化建设项目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程序开展建设。
(4)委托评估费用支付方式不符合要求。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4年9月19日召开社会福利救助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并研究决定,在下一期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第三方评估考核费用在项目预算中预留列支。
二是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加大了现场巡查密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重点考核和督查乙方项目部的人员配备、考勤、服务态度、服务效果等方面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违反合同约定行为进行扣款处罚的,并进行详细记录,经社会福利救助中心集体研究后报市局务会议通过。2024年5月至今,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通知25次、整改意见53条,扣款处罚60000元。
三是新一期管理服务项目已进行公开招标。在招标阶段,在项目年度预算中预留相当比例金额作为第三方评估服务费预算金额。
下阶段整改措施:在下一期管理服务项目实行过程中,在项目预算中预留考核评估费用额度,严格实行第三方评估机构费用由购买方支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5222368;通信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8层805;电子邮箱:yurongminzheng@qq.com。
中共福清市民政局党组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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