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清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6-20 16:5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325日至424日,市委巡察组对市应急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12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认真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细。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深入自我剖析、查找问题根源、靠实整改责任,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成立由党委书记阮友明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揽、专班推进、科室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确保整改常态长效,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成效。 

  党委书记阮友明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高度政治自觉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牵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牵头领办34个突出问题,逐项细化101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牵头科室及时限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节点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坚持问题导向,剖析根源,找准症结,实行整改销号管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逐一进行分解,落实到每位领导班子成员,保证了整改事项“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应急预案体系不健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731日印发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二是已于2025年4月3日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针对“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不够完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完成《应急物资仓库物资存储管理制度》《领用管理制度》《入库管理制度》《保养管理制度》《救援人员专业装备操作培训制度》制定并实施。仓库物资出入库、盘点等工作均已通过仓库管理系统电脑端、手机app端开展,实现智能化、现代化管理。二是已于2024年3月采购“龙吸水”大型抽水泵、水陆两栖救援车等专业排水设备,移交我市消防救援大队使用。已于2024年5月修编我市防汛防台风预案,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市住建局有关排水排涝设备使用及有关管理机制,进一步统筹做好我市防涝排水工作。市住建局已与长沙迪沃排水公司签订相关战略合作协议(台风暴雨应急期间提前预置两台龙吸水于福清城区,后续根据实际影响情况可继续征调多台甚至几十台大型抽水泵)。在应急响应期间,我局持续加强与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特勤大队的联动。三是根据我市“十四五”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专项规划,我局已制定了2024年及2025年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计划于发改局,由发改局开展救灾物资采购。且我局已于2024年3月完成一批价值146.8万元抢险救援、救灾物资采购。四是我局于2025年1月完成一批价值156.8万元防汛抢险救援、救灾物资采购。 

  3.针对“为民办实事‘五个一百’项目重建设轻应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局密切关注安全文化公园运营、使用、维护情况,加强与园林处、宣传部、融媒体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提升公园宣教效果。二是位于虎溪公园的福清安全文化示范园已于2023年11月24日通过福州市应急局验收后,立即开园运行,应急技能提升服务点随园开放运行。2024年11月25日,根据市政府文件办理告知单精神,我局将福清安全文化示范园移交至市园林管理处,移交手续已办结。 

  4.针对“营商环境有待优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及时并坚持每周查看并提醒政务服务人员及时更新相关政务服务公开内容,已与市政府政务公开业务部门联络与沟通,及时了解最新工作任务,避免工作遗漏。二是我局审批窗口已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子证照应用,推动制证出证与业务办理深度融合,抓实电子证照生成、变更、注销的动态管理。三是我局已2024年12月26日对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开展培训,进一步强化服务企业的理念,熟悉运用电子证照系统各类报备选项,有序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和互通互认。 

  5.针对“安委会牵头抓总的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分别于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26日和2025年2月28日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问题并进行针对性部署。在岁末年初、全国两会等关键节点、重要时段联合消安办、道安办于2025年1月13日-1月24日、3月4日-3月10日共同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形成合力。二是针对岁末年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建立隐患整改清单,及时跟踪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 

  6.针对“行业安全监管有偏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局已制定2025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其中危化品领域根据不同风险等级企业确定执法检查频次,对高风险的危化品生产企业每年检查覆盖率达100%,对风险较低的危化品经营企业,以镇街全覆盖检查为主,我局随机抽查为辅,提高检查覆盖率。二是2024年至今,我局多次与江阴园区常驻专家开展专家会诊联合检查,提升检查企业质量和深度。同时规范检查文书管理,对于不能立整立改的隐患问题,开具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在期限前收集企业整改反馈报告并进行复查,当场开具整改复查意见书形成隐患整改闭环,共检查企业265家次,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998条。三是经2024年工业企业摸底,我市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六类工业企业651家。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中,粉尘涉爆企业105家(其中涉粉作业人数10人以上的企业8家);铝加工企业14家(其中深井铸造2家);涉氨制冷企业16家;轻工重点有限空间作业企业9家;机械铸造企业6家。目前我市工业企业已通过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1家,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32家,小微企业标准化达标企业19家。2024年检查指导服务工业企业124家次,发现隐患295项,目前已完成整改。四是2024年工贸企业行政处罚12家(其中3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共计罚款7.9万元。对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店及2家批发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查出隐患12条,行政处罚1.2万元。对2家非煤矿山企业排查整治隐患24条,行政处罚3.25万元。 

  7.针对“行政执法有待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2023年“6.24”案件,我局已要求相关企业提供个税登记证明,辅助证明个人收入总额,该证明与我局认定收入相符。对于个人行政处罚案件,我局立即进一步规范个人收入总额认定工作,在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收入证明基础上,增加个税登记证明或者社保登记等其他途径,辅助证明个人收入总额。二是已2025年1月16日对执法大队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巡察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规定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三是我局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把控办案时限,2020年一起超期处罚案件后,我局未再出现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超期的情况。四是我局已指定专人负责处罚决定书编号分配,从源头上避免编号重复、空号等问题的再次出现。 

  8.针对“主责意识不强,‘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弱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进一步强化班子的“一岗双责”意识,进一步明确党委和领导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措施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进一步健全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制定了2025年廉政谈话工作计划,明确谈话对象、时间、内容,严格落实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半年开展1次廉政提醒谈话要求,班子成员与行政审批、监管执法等重点岗位人员每年至少要开展1次廉政提醒谈话。三是进一步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确保相关发言、谈话实时全面记录并做好存档。 

  9.针对“超标准支付该局自行聘请的专家个人劳务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1月16日对财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已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以来均严格按照《福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工作补贴管理暂行规定》和《福清市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二是2024年巡察以来,严格执行安全专家指导服务检查劳务费标准开展第三方指导服务检查,未出现超标准支付问题。 

  10.针对“市应急局与企业签订的专家费畸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1月对时任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确保严格按照省级专家工作补贴标准支付专家劳务费。二是巡察以来均严格按照《福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工作补贴管理暂行规定》和《福清市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费用结算审核。 

  11.针对“虚假询价”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局分管领导已约谈原危化监管科负责人和经办,对于专家检查服务中程序倒置等问题提出严肃批评,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巡察以来,我局危化监管科未开展招投标相关业务,其他有涉及招投标工作的科室已认真研读招投标管理制度,未发生此类问题。 

  12.针对“资质把关不严,招投标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对“五个一百”项目负责人和采购专用设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局务会议上对招投标相关规定进行进一步强调。二是2025年1月23日,我局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经办人员开展招投标相关业务学习,熟悉了解工程招标领域常用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及关键环节,及时掌握最新政策法规,做到懂业务、知风险。同时,在委托外单位代建工程时,健全完善委托代建程序,加强对工程建设资质、招投标程序的审核把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对巡察提出的问题再次自查自纠,已于2024年5月再次审查确认无人机(大疆)、冲锋舟(雅马哈动力机)等产品合格及性能,均在合格标准内,并于2024年10月派员参加无人机操作培训。 

  13.针对“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原财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目前未发现同类问题。二是已明确工程建设详细流程标准,并告知相关经办学习掌握。三是配齐配强财务负责人员,并按要求加强对财务负责人员的基本建设程序学习,今后工作中严守工程建设规范程序。 

  14.针对“超付工程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通知福州逸兴建材有限公司退回多支付税金2.34万元,2025年2月已全额退还至福清市财政局国库账户。二是已对原财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现财务负责人加强财务审核管理,确保不犯类似错误。 

  15.针对“内控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根据市政府文件处理单要求,补齐签收单等相关材料。二是加强内控管理和全局干部财经知识学习,已于2025年2月加强财务人员力量,进一步加强财经纪律教育,规范履行报销程序。 

  16.针对“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4月24日完成全部违规资金的追缴工作,并将0.06万元款项全额上缴至指定国库账户。二是进一步规范下乡补贴发放工作,已指定专人对下乡补贴工作加强把关审核,按规定进行发放。 

  17.针对“公车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建立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融政办〔2020〕31号)中关于公务车辆的管理制度管理公车,防止出现类似情况。二是2025年2月12日,经主要领导委托,由分管领导召集办公室(公车管理员)及驾驶员集中谈话提醒及培训。培训主要针对车辆、油卡使用规范,要求驾驶员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车辆及油卡。三是负责公车管理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范指派公车,严格依照实际使用结算油费,做到账实相符。同时,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定期查看派车单、油费台账对账单等。关于油卡账实不符的问题,由于我局财务账户只体现主卡余额,加油站体现的是主卡和副卡的余额,经核实,油卡账实相符。 

  18.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局于2024年12月25日通过局学习工作例会集中学习《福清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文件,深化干部对公务接待管理要求和重要事项的理解把握,强调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的管理制度。二是2020年至2023年接待超标款2292元,已于2024年6月3日通过中国银行福清分行退回至福清市财政局。要求公务接待各经办人员严格按照接待要求,对费用报销严格审核。 

  19.针对“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采购工作严格对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闽财资〔2016〕6号)文件,经自查,2021年后未发生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问题。二是已指定财务负责人员对局内设备资产及时登记入账。 

  20.针对“班子战斗力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4月巡察以来,组织学习例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集中学习20余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以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方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班子成员创新工作方式。二是通过干部考核推荐等方式,进行正向激励,巡察以来,调整了2名较为年轻的中层干部加入领导班子,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的战斗力。三是2024年巡察以来,在党委会上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分析5次,积极探索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推进年度重点工作。 

  21.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2月18日组织学习党委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委议事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重申“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性。二是2024年6月我局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报销资料审核。 

  2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民主生活会中,每个班子成员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二是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一周,提前收集各班子成员批评意见,由办公室审核,对内容写的过于虚、避重就轻等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提。三是对对照检查材料雷同的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已针对谈心谈话建立规章制度,要求谈心谈话关于思想意识的部分占比要达到50%以上,针对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多项审核,确保时用时新。 

  23.针对“队伍融合补台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我局三定方案,综合监督管理科具体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二是在迎接上级安办检查时,由综合科协调负责牵头抓总,综合科收集整理全市安全材料;当工作涉及我局多个科室时,办公室牵头协调明确责任科室,市领导、局长的汇报材料也由办公室负责。 

  24.针对“队伍专业力量畸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7月12日,召开应急管理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和监管执法培训会,下一步也将继续抓好各类业务培训,提高我局监管干部的专业能力。二是鼓励我局干部积极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已有3名干部获得注安师资格证。三是2024年新招录3名行政执法中队干部,增强我局执法力量。 

  25.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领导于2024年5月对超过7个工作日未打卡的同志进行集体谈话,并在局务会议上进行通报。二是每月将考勤结果在局工作群进行公示,对缺卡、漏卡较多的同志,由主要领导进行谈话提醒。三是进一步强调值班值守制度,不定期抽查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值班值守情况,目前没有发现值班不在岗情况。 

  26.针对“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以来党支部集中学习3次,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西藏日喀则市定日县6.8级地震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对四川宜宾市山体滑坡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等。二是依托应急干部网络学院、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对干部进行全覆盖学习。三是坚持党建引领,开展“三员三促”等活动,下沉乡镇基层,深入群众一线,学以致用,提升学用实效。 

  27.针对“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党性修养,为严肃组织生活奠定思想基础。2025年以来例会学习4次,学习了17项内容。二是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集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支部委员对查摆问题和整改措施雷同的6名同志进行谈话提醒。三是进一步明确支委会的功能及工作内容,明确各支委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充分发挥支部委员的作用,合力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28.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党员干部对组织生活的重视程度,2024年巡察以来,组织开展迎七一健步走、观看电影《志愿军》、参观廉政教育中心等深入人心的活动。二是已组织党员干部对党建材料进行自查自纠,指定专人对汇总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杜绝敷衍应付现象,让心得体会等材料言之有物。三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党纪学习教育方案、细化具体措施,按要求有序推进活动落实。党纪学习教育以来,组织参加党课、专题讲座、廉政教育中心现场教学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有效增强学习效果。 

  29.针对“思想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2月25日、12月30日、2025年1月15日召开党委会研究认真分解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对问题全盘接收,细化整改方案,于2月28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压实问题分工职责。二是健全巡察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针对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已在3月14日、3月31日和4月11日分别召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专题会议。下一步将定期召开整改工作复盘会,及时查缺补漏,防止问题反弹,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果。 

  30.针对“部分问题未整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梳理,巡察指出的低值易耗品分别为应急物资和低值易耗办公用品,已对应急物资管理人员和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其按规范做好物资出入库签领相关工作。二是已指定专人管理应急物资仓库,并按照仓管领用、保养等制度,做好出入库台账和盘点等工作。三是已指定专人管理办公物品各种事项,每件采购回来的物品必须体现在《办公物品验收入库单》,领用物品时,要求每个签领的工作人员必须填写《办公物品领用签收表》。 

  31.针对“部分问题改了又犯”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指定专人负责财务工作并加强财经政策法规的学习应用和理解把握,精准保障财务工作水平,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二是我局已将巡察之后的2024年春节和清明期间的慰问品签领接收单补齐,同时对接福建森林消防总队福州特勤大队补齐2021年至2023年慰问活动的物品签领接收单。三是持续跟踪督促避灾点建设维护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化解矛盾,更好发挥资金保障效益(根据《福建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办法》,江镜华侨农场宣传栏制作等费用2.64万元符合规定,并按规定采购配套物资,共投入避灾点建设费用94665元);江镜镇江镜村避灾点资金已于2024年5月使用完毕。 

  32.针对“部分问题边改边犯”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管理问题立整立改,在巡察期间已对34.29万元固定资产入账登记,做到资产账实相符。二是根据福清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取消202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市安办将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针对上级文件,因地制宜,不照搬照抄,结合我市实际贯彻落实。三是已指定专人对会议进行全面如实记录,并定期对党委会记录进行自查自纠。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市应急管理局期间,未向市应急管理局移交信访件及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针对“第三方服务专项整治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自巡察以来,均严格按照《福清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清市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融财预〔2023438号)、《福清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福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工作补贴管理暂行规定》(融应急〔202464号)及相关财务制度文件等进行报销结算。二是自2024年以来,固定资产盘点整理和烟花爆竹零售店行政审批现场核查已由我局工作人员完成。三是已于2025年3月20日发催办函至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要求其开展福清市应急管理指挥平台(一期)最终验收。四是自2024年以来,聘请第三方专家均严格按照合同标准,做到实报实销,我局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管能力水平,从“执法+专家”逐步走向监管人员能独当一面。 

  下阶段整改措施:待福清市应急管理指挥平台(一期)最终验通过,支付项目尾款。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问题,我局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学习,增强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各科室为单位,持续全覆盖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严格要求每名同志结合自身岗位实际查摆风险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二是针对固定资产等问题,我局已修订《应急局后勤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入库、保管、出库等环节具体细项,并明确应急救援物资仓库由应急救援科负责。三是我局重新修订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对入账材料的监督和检查。

  下阶段整改措施:对材料不齐全的入账材料进行补充完善,确保6月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5158087;通信地址:福清市龙江街道创业大道158号工人文化宫2号楼7层应急管理局;电子邮箱fqsyjj@126.com 

    

  中共福清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5424      

来源:福清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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