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7-18 10:4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8日至12月31日,福州市委提级巡察二组对福清市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3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福清市检察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及整改要求,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整改任务分工,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要求各内设机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责任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反馈问题全盘接受、全面整改。按要求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察反馈意见和工作实际,查摆问题及原因,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福州市检察院主要领导,福清市纪委监委、福清市委组织部、福清市委巡察办等单位领导到会列席指导。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全部问题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23个、占比62%,直接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建立“清单式管理、销号式推进”工作机制,对反馈问题逐一梳理、分类建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定期了解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逐项研究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着力以整改促业务提升,把巡察整改同“奋勇争先落实年”部署相结合,聚焦主责主业,优化“三个管理”,提升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以整改促队伍建设,把巡察整改同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结合,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安排,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5场,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交流研讨2次,不断增强学习实效,推动理论学习向具体实践有效转化。

  二是强化案例培训。开展检委会业务学习,组织各业务部门参加上级院举办的业务培训,充分运用中检网、网络干部学院等平台开展线上学习。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业务培训8场,培训检察人员262人次。组织开展优秀公诉人业务练赛、评议庭等活动6场,持续提升检察人员综合履职能力。

  三是压实办案责任。严格把握批捕、起诉标准,提升捕诉案件质量。

  四是强化未成年犯权益保护。依托驻看守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站,组建专项检查组,每月固定开展1次未成年人羁押专项巡查,并不定期抽查。

  (2)针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效不彰”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提升信访化解成效。对重点重复信访案件进行分类施治,落实院领导下访接访和包案制度。

  二是健全信访终结退出机制。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排查。

  三是形成合力化解机制。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就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加强协作配合,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

  (3)针对“参与社会治理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提升检察建议质量。针对海洋保护与治理等8个重点领域制定清单,各部门优先针对清单内容制发检察建议。结合“拔节计划”、融检讲坛等,邀请业务骨干围绕审查报告撰写、讯问笔录制作等内容开展专题授课6次,提升检察监督能力水平。

  二是优化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统管工作。建立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清单台账,安排专人对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合法性、说理性等进行审核。

  三是强化检察建议跟踪问效。加强沟通协调,督促抓好相关检察建议的落实,并采取直接回访、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工作。

  2.关于“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有短板”的问题

  (4)针对“做优刑事检察发力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提升审判监督能力。收集整理近五年最高检刑事抗诉主题指导性案例、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编印成册并组织学习。组织开展《增强监督意识提升刑事审判监督质效》专题讲座。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全国刑事抗诉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等要求,执行“三书比对”、重大“诉判不一”案件上下级同步审查机制。

  三是健全刑事财产执行监督机制。联合公安、法院出台工作机制,规范财产刑执行监督。建立财产刑执行监督台账,安排专人跟踪落实,做到及时监督。

  (5)针对“做强民事检察推进不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深挖细查案件线索。加大虚假诉讼打击力度,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手段,针对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二是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办案思路。针对民事、行政再审案件,积极向省、福州市检察院汇报,通过强化事前沟通与类案指导,确保监督精准有力。

  三是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落实“一案三查”机制,持续强化审判程序违法及执行监督。

  (6)针对“做实行政检察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做实行政生效裁判监督。通过调阅行政非诉执行卷宗深挖监督线索。

  二是加大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力度。围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重点,制发检察建议5件,有力推动相关部门依法履职。以类案监督促进系统治理,向民政局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

  三是稳步做好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扎实推进对不起诉案件的审查,发出检察意见85件,通过有效督促,推动行政机关对被不起诉人处以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填补“不刑不罚”监管漏洞。

  3.关于“服务经济发展中心大局有欠缺”的问题

  (7)针对“护航经济发展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注重分类施策。加强与公安、税务部门沟通,分析形成挂案的原因,引导侦查方向。

  二是加大引导侦查力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大侦查引导力度,合理利用补充侦查提纲等,引导公安机关侦查,避免产生新的“挂案”。

  三是提升以案释法质效。通过召开科务会学习研讨、“拔节计划”培训等方式提升检察人员普法水平。加强重点领域精准普法,今年以来,开展线上涉企案例普法3次,深入“两国双园”、江阴港城经济区开展线下普法宣传活动2次。

  (8)针对“涉侨检察工作有待加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协作配合。更新调整涉侨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及联络员名单,细化线索接收、报送、督办和反馈流程,明确涉侨案件线索移送时间节点,定期通报涉侨案件进展,提升救助效率。

  二是加强检侨服务站建设。在福清市渔溪镇归国华侨联合会增设“检侨联络站”,并召开服务保障侨胞侨企专题座谈会,明确法律咨询、线索移送、听取意见建议等职能,推动实质化运行,确保侨胞权益保障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涉侨普法宣传。根据侨胞侨企需求,优化涉侨检察服务中心宣传手册,加入常见罪名的侨胞侨企风险防控指引以及涉侨典型案例解读。开展涉侨以案释法、法治宣讲等活动2次,不断提升侨联组织、侨界代表人士对检察工作的价值认同。

  4.关于“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9)针对存在“类案不同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统一量刑建议标准。针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险驾驶、偷越国(边)境等罪名,整理汇总各业务部门提供的不起诉标准67条,明确不同情节所对应的量刑幅度,统一量刑建议标准。

  二是强化案件备案审查。完善文书备案审查制度,确保同类案件处理决定及量刑建议严谨性,做到同罪同罚、类案同处。

  三是加强内部监督与案件质量评查。组建案件质量评查员成员库,制定2025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计划,定期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随机抽查。

  (10)针对“取保候审案件办案效率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动态管理。对取保候审案件,按照案件名称、受理时间、承办人等要素建立台账。

  二是建立预警机制。对台账中长时间未办结的取保候审案件,制发清单对相关承办人进行提醒预警。

  三是提高办案质效。加强各办案部门沟通交流,按需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分析讨论,分享办案经验,促进办案质效提升。今年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23次。

  (11)针对“纠正违法通知书监督刚性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沟通联络机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人员管理,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社区矫正法及相关规定,提升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

  二是举一反三强化引导。召开座谈会,与相关部门就加快评估程序流转、畅通信息沟通渠道等达成共识,实现监督关口前移。

  三是强化跟进督促。建立台账,梳理汇总2021年以来有关审前调查评估超期问题的纠正违法通知书,逐案“回头看”,未发现社矫评估超时问题。

  (12)针对“监督侦查机关立案的案件质量不够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立案审查标准。重点核查证据真实性、完整性及逻辑一致性,参照同类案件、上级院指导案例及本地法院裁判尺度,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作用,杜绝瑕疵案件进入诉讼环节。

  二是强化介入侦查。针对立案监督案件,主动介入侦查,制定证据审查清单,强化指引。明确侦查机关证据收集的重点和方向,避免因关键证据缺失或瑕疵导致后续不起诉或撤回起诉。

  三是完善侦协办机制。针对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常见问题,与公安机关开展同堂培训,通过案例研讨、实务交流等方式,提升侦查人员素能,统一立案标准。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13)针对“院党组未制定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阵地建设。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对宣传报道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加强新媒体阵地管理,做好发布前内容把关审核、发布后定期巡查。

  二是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今年以来召开的党组会(除人事专项议题、临时议题外)都安排“第一议题”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

  三是健全抓落实机制。注重谋划“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确保理论学习与具体工作紧密结合。会上坚持提出贯彻落实举措,形成从传达学习到贯彻落实的工作闭环。建立“第一议题”工作台账,依托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会议开展学习21次,提升学习研究、对照检查工作质效。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6.关于“履行管党治检政治责任有短板”的问题

  (14)针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廉政谈话工作计划,明确谈话对象、频次和重点内容,建立廉政谈话工作台账,实现谈话工作规范化、可追溯。党组书记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是健全谈话机制。明确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廉政提醒谈话,实现有计划、有台账、有记录。按照巡察整改要求,今年以来,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政治部主任分别与各部门负责人、重要岗位人员开展谈话13人次,做到早提醒、早纠偏,切实将“应谈尽谈”落到实处。

  三是规范谈话记录。明确检察长廉政提醒谈话记录格式、内容要点和归档流程,做到统一规范、标准清晰。每次谈话均由专人做记录,确保谈话时间、对象、内容完整准确。

  (15)针对“压力传导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警示教育。召开支部大会,对违法违纪问题进行通报剖析。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学习“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规定,促使全体干警树牢报告意识,及时准确填报。

  三是强化压力传导。召开党组会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压紧压实“一岗双责”责任。用好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会商机制,针对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2024年会商提出意见,制定整改措施逐条落实。扎实开展谈心谈话,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政治部主任与部门负责人逐一开展谈心谈话。

  (16)针对“派驻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定期会商制度。着力推动驻院纪检监察组监督和院党组监督力量互补,对与院党组会商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驻院纪检监察组进行“回头看”,聚焦问题分类施策,共研共商,推进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加强联动监督。加强驻院纪检监察组与院机关党委、政治部、综合业务部等部门沟通配合,完善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切实提升问题发现能力。驻院纪检监察组联合机关党委对我院三个支部第一季度党内组织生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五一、端午期间,驻院纪检监察组与综合业务部联合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2次,发送廉政提醒短信320条。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驻院纪检监察组指导制定《关于规范驾驶公务用车的通知》,明确了驾驶员驾驶公务车需遵守的安全驾驶、燃油使用、定点维修、日常使用等有关要求,并组织全体驾驶员进行学习,确保学习掌握到位。

  四是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驻院纪检监察组干部已全部配备到位,有力提升监督执纪力量。

  7.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

  (17)针对“执法工作不严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提升工作严谨性。注重提升业务能力,组织检察官及助理进行学习,总结经验教训,提升起诉案件质量。

  二是提升纠错精准性。在办案过程中针对有证据瑕疵的案件,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三是提升沟通时效性。对司法理论观点、证据认定和采信中存在争议的问题,及时与法院沟通交流,统一司法尺度。

  (18)针对“‘三个规定’填报不认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深化学习教育。坚持以上率下,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三个规定”反面典型案例;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学习“三个规定”规范性要求及案例、制发警示手册、签订承诺书,确保学习到位、掌握到位。

  二是做好填报指引。将最新修订的记录报告表及填表说明分发给每名检察人员,要求确认填报的必要性、规范性后再行填报。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分析总结的常态化督察机制,每月通报院领导及各部门记录填报情况。

  (19)针对“案卡信息填报不规范问题整治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做好案卡填录指引与提醒。向所有业务部门发出提示函,引导承办检察官进行自查,避免出现同类错误。

  二是强化动态监督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日常案件数据审核、检查,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流程监控模块,做好案件办理全流程监督,及时监督纠正办案程序性问题。

  8.关于“财务管理不严谨”的问题

  (20)资产报废附件不齐全。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办公室召开部门工作会议,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我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工作规范性。

  二是严格工作流程。建立资产新增、管理、处置全流程工作指引,明确各环节注意事项、责任人。

  三是完善台账管理。对新增资产的关键原始凭证复印或扫描,录入固定资产的同时注明原始发票的财务凭证号。

  (21)针对“重复支付物业管理费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提升物业服务意识,督促物业公司对水电工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确保物业水电工对属于服务范围的水电项目能够及时维修。

  二是完善零星修缮管理。加强与物业公司联系,要求物业公司统筹调度人员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22)针对“食堂开支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报销凭证。今年以来,均要求餐饮公司每月报销时提供合法的发票和规范的采购清单。

  二是加强审核把关。加强食堂采购审核把关,确保食堂采购费用账目清晰、准确。优化审核流程,强化食堂财务管理。

  9.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较为突出”的问题

  (23)针对“采购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学习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督促严格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询价管理。严格落实多方询价流程,对新签订项目严格落实询价流程。

  三是加强关联性审查。已购买企查查服务,通过企查查关联性查找等功能,确保询价不存在关联企业问题。

  (24)针对“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执行有疏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业务部门召开科务会,重申强调办案严谨性,督促办案人员严格执行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二是强化程序审查。移送审查起诉前由部门内勤对认罪认罚案卷进行形式审查,对缺乏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况予以提醒,形成“双保险”。

  (25)针对“涉案财物保管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做好涉案财物入库登记,建立承办人移交、保管员登记、督查员抽查的涉案财产保管台账,确保财物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完善涉案财物保管场所设施。对涉案财物保管场所设施进行修缮,增设监控设备、涉案财物保管箱加强安保,满足防火防尘防潮防盗等相关要求,提升管理专业化水平。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定期对涉案财物进行清点、核对,对保管场所的温湿度控制、防尘防盗措施等情况进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

  (三)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0.关于“领导班子建设还不够有力”的问题

  (26)针对“班子领导示范作用不够明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压实办案主体责任。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入额院领导办案质效监管,定期对入额院领导办案数据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对办案质效进行核查,推动规范办案。

  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带班接访机制。制定检察长接待日安排表,院领导均能按照要求轮流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回应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是精准制定化解措施。严格执行刑事申诉案件“每案必评、实质化解”工作机制,强化释法说理,依法开展信访风险评估,根据案件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公开听证等措施。

  (27)针对“班子成员协作有欠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班子成员沟通联络。对院领导班子成员重新分工,实行AB岗制度。

  二是优化内部流程。制定工作办法,加强各业务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拓宽案件线索来源。

  (83)强化数字模型应用。加强各部门间沟通交流,推动运用数字检察模型4个,发现线索7条,制发检察建议6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

  (28)针对“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推动双重组织生活规范化。避免以参加民主生活会代替参加组织生活会的现象。

  二是加强监督指导。制定督查办法,明确督查的内容、方式等,推动进一步规范我院党内组织生活。机关党委派员参加各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强化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规范做好记录,通过不定期支部交叉互查、机关党委抽查等方式,确保相关会议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今年以来,派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3场,组织交叉互查、抽查各1次。

  11.关于“机关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29)针对“党日活动参与度较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深入自查自纠。组织三个支部对第一季度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解决。

  二是优化活动安排。各支部对拟开展的主题党日实行提前预告,方便党员灵活安排时间,减少工作、会议冲突。

  三是丰富活动内容。结合支部整体工作安排,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创新主题党日开展形式,增强党员干部参与活动积极性。

  (30)针对“未足额收缴党费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督促整改落实。组织三个党支部对2021年至2024年党费收缴材料进行自查,及时补交党费。

  二是加强审核管理。完善党费核定人员自查、支部间交叉互查、财务人员复查“三重把关”机制,对今年1-5月份党费收缴情况开展自查,加强对党费核定的审查,确保党费收缴无误。

  三是强化教育培训。开展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确保准确掌握党费计算标准、缴纳流程及纪律要求等,规范党费收缴。

  (31)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整改要求。召开2024年度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对巡察指出的发展党员不规范等机关党建问题进行通报,各支部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加强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强化业务学习。组织党务工作者系统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相关制度规定,切实提升业务能力。

  三是抓实程序规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严把党员发展材料。

  (32)针对“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做好排查整改。各支部对党务工作分工情况进行梳理自查,实行专人专岗,确保“三会一课”会议记录等工作由党员负责。

  二是抓好规范落实。制定“三会一课”记录规范,明确“三会一课”记录内容、格式及书写要求。

  三是强化跟踪督导。院机关党委组织各支部开展自查、交叉互查,对“三会一课”记录进行重点抽查,督促规范“三会一课”记录。

  12.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短板弱项”的问题

  (33)针对“干部选任全程纪实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政策法规。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法规,确保考察谈话参与范围广泛,符合相关要求。

  二是扩大考察谈话参与覆盖面。梳理检察官、司法警察等级晋升等推荐考察基本流程,严格按照考察目的和对象的不同确定考察谈话对象,确保每名考察对象参与谈话人数不少于15人,且政治部主任和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参与谈话。

  三是规范考察材料撰写。制定考察材料撰写模板,对考察材料撰写的格式、内容等进行规范,确保在考察工作中体现“凡提四必”要求。

  四是明确纪实材料收集范围。制定规范文件,收集好干部选任过程中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查登记表、干部配偶子女未移居国(境)外承诺书等纪实材料。制定工作纪实表,如实记录干部选任各环节全过程。

  (34)针对“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追究。重申因私出国(境)相关政策规定,要求提升意识、加强学习,确保严格执行证照管理制度。

  二是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证照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证照管理工作,并设置专门保险柜保管证照。

  三是形成管理闭环。制作检察人员因私出国(境)提醒函、承诺书和登记表,确保及时掌握因私出国(境)检察人员及证照动向,避免脱离管控。

  四是强化政策学习。组织学习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重申组织纪律要求,确保全体检察人员政策学习到位。

  (35)针对“部分临聘人员招聘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招聘制度。科学制定临聘人员招聘方案,明确岗位要求,招聘对象及条件,招聘程序等,确保招聘有章可依。

  二是落实公开要求。在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发布招聘公告,列明招聘岗位及要求,确保招聘公开透明公正。

  三是严格人员数量。贯彻落实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合理控制临聘人员数量。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3.关于“抓巡察问题整改不够有力”的问题

  (36)针对“抓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做实考勤通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每月统计通报考勤情况。

  二是层层传导压力。结合年度常态化谈心谈话,驻院纪检监察组联合政治部对考勤规定落实不到位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督促部门人员严格遵守考勤纪律。

  三是强化制度约束。修订机关考勤和请休假规定,重申机关考勤纪律和请假休假规定,确保院全体人员熟知规定内容。修订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方案,明确将考勤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检察人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

  (37)针对“有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文件要求。分管院领导约谈提醒相关责任人员,要求其认真落实省里关于办公设备预算标准要求,对有限价要求的采购品目严格按照限额标准执行。

  二是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要求,依据限额标准编制2025年季度追加预算。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强化攻坚克难意识,推进巡察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集中整改期内,我院严格按照制定的巡察整改措施推进整改,目前巡察反馈的问题虽均已整改完成,但还有一个问题未彻底整改到位。下一步,我院将结合具体案件情况,通过跟踪催办、通知撤案、建议终止侦查等方式清理,确保清理工作顺利推进,拟定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重视常态长效整改,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注重建章立制。坚持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注重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原因,找准制度机制的症结,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补齐制度短板,堵塞工作漏洞,防止问题反弹,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从集中攻坚向常态长效延伸,确保巡察整改落深落实落地。二是做好成果转化。切实把此次巡察整改的成果运用好,转化好,将整改成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坚持以整改促业务提升、以整改促队伍建设,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福清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2117689;通信地址:福清市人民检察院;电子邮箱2163495383@qq.com。

  中共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7月18日

来源:福清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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