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8月26日至9月26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4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巡察整改落实
市委政法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第一时间成立了《市委政法委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高度重视、直面不足,深刻反思、对号入座,制定了《中共福清市委政法委员会落实福清市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确保整改常态长效,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政法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成效。
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唐英俊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高度政治自觉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在整改工作期间,担任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带头扛起主体责任,对重要工作认真部署,重大问题耐心询问,重点环节组织协调,对重要事情亲自督办。巡察整改期间,我委先后召开专题会议4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及时协调解决巡察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压力传导和整改督促,推进整改任务落实。针对巡察反馈意见,领办涉及分管重难点问题20个,领办率53.26%,带头作示范、抓具体,务求任务压实、措施有力、效果过硬。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福州市委、福清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待加强”问题。
(1)针对“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有落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1月20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第一议题”制度,明确“第一议题”的重要性。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委务会、机关例会政治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的“第一议题”。2025年1月至今召开7次委务会、10次集中学习会、5次中心组学习,均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二是2025年3月制定了《市委政法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了《市委政法委2025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每个月学习的主题、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方式及责任人;设立了专门的学习记录本,指定专人记录。2025年至今,共开展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专题研讨,10人次进行了交流研讨,记录学习记录5次。三是2025年2月,制定了《市委政法委党支部2025年学习方案》,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会、研讨会、党课等,并根据工作需要不断丰富学习内容。截止目前,已开展集中学习10次,研讨会2次,党课3次,提升了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于2025年1月9日组织机关干部8人次去永泰、闽清调研以及2025年7月8日去长乐调研,开拓视野,启发思路,为基层治理创新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2)针对“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委务会、中心组、支部的主要学习内容。2025年以来,委务会上学习1次,在支部会议上学习2次,中心组研讨2次,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二是于2025年3月16日,与福建创珞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合同规定杨德华、陈圣利律师作为我委法律顾问,并在合同中明确其应当履行的义务等事项。三是已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了2025年福清市法学会常务理事会。会前进行了详细的筹备工作,制定了精细的会议方案,严肃认真准备会议材料,会议顺利召开并取得了预期效果。此次会议,聚焦法治建设核心议题,在推动法治人才建设等方面注入了新的活力。
2.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问题。
(3)针对“贯彻《政法工作条例》欠深入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6月19日召开会议,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学习《中共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严格落实政法系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的通知》文件,强调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市政法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要求市政法各单位查摆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存在问题,并报送相关自查报告至我委,于6月20日收齐。开展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督导,于7月23日对发现问题发出提醒函,要求整改。二是6月19日召开政治督察业务培训会,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参加,下发政治督察工作流程,加强政治督察报告撰写的学习;目前正对市公安局进行政治督察,进一步改进政治督察方式方法;我委已召集队建科人员开展内部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督察工作认识。三是已制定我市政治轮训办法;已制定全市政法系统政治轮训计划;组织各镇街政法委员开展政治轮训,分别由唐英俊书记于6月5日在市委政法委机关5号楼3层会议室、林雪枫书记于6月12日在市委政法委机关5号楼3层会议室进行授课。
(4)针对“指导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待加温”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分别于2024年11月16日、11月22日、11月29日在利桥古街、万达广场等人流量较多地方开展“扫黑反诈 共筑平安”主题活动三场,现场发放宣传品近2000余份,宣传材料5000余份,直播间曝光近8万人次,2024年12月14日开展“人间至福是清安”平安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品近700余份,宣传材料1500余份,直播间曝光近2.1万人次。2025年3月16日、4月20日开展“畅跑百公里,平安最福清”平安主题健康跑活动两场,参与健康跑人数近600人。二是常态化以来各重点行业建立长效机制共26条,2024年更新重点行业建立长效机制3条,并提醒公安局、自规局、住建局、交通局、教育局、市监局、金融服务中心等单位及时对机制建设进行更新。三是制作文件签收单和文件收件登记表,对发放情况及反馈情况进行登记,比照文件领取情况及时跟踪反馈情况,提醒未反馈的单位及时反馈,研判反馈的问题,对需要报送、提请上级协助解决的问题及时报送上级扫黑办,7月16日梳理相关文件形成文字材料报送福州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并在文件整理归档时梳理核查文件情况。
(5)针对“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推动“天网”二期及“平安家园*智能天网”项目,督促责任部门及相关镇街扎实做好监控视频建设及维护工作。截止目前,“天网”二期项目于2025年4月26日竣工正式投入使用,根据各镇街人口数量及城镇化水平分配建设指标,共新增视频监控点位6226路,福清市公共安全视频共享平台接入21606路,其中公安自建9725路、社会资源联网11881路。针对偏远薄弱村(社区)补强建设,城头镇星桥村补增20路、高山镇北坑村补增41路、龙田镇东营村补增23路、海口镇东阁村补增30路。二是新厝镇综治中心和龙江街道祥兴社区监控故障问题,目前这两个点位视频监控室已整改修复。开展拉网式排查对走访各镇街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对发现问题的玉屏街道、龙江街道、海口镇、港头镇、城头镇、高山镇、东张镇发放整改通知单,并跟踪督促整改。目前,均已整改。三是“线上宣传”方面,对电视台“平安大家谈”栏目改版成“至福清安”系列栏目,围绕群众身边法治事件、近期新闻热点以及每期一个法律知识点开展普法宣传,今年以来播出18期。“线下宣传”方面,(1)3月16日、4月20日在三福郊野公园、火墩尾森林公园开展两场“畅跑百公里,平安最福清”健康跑活动,现场参与人数场均超300人。(2)“法律七进”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共开展“法律进乡村”121场次、“法律进社区”41场次、“法律进学校”48场次。(3)深化“一县(市)区一特色品牌”创建,目前共建有市、镇、村三级文化阵地30余处,今年已打造海口镇晨光村民法典公园;正在打造“蒲公英”普法工作站;计划围绕龙江古桥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形成普法品牌集群效应。
3.关于“防控重大风险力度不够”问题。
(6)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尚有落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作意识形态分析研判计划表,5月9日,将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列入委务会议题,学习相关意识形态文件,并对本季度的意识形态进行分析研判。二是严格遵守文件管理规范,对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归档,并将电子档同步整理储存。此外,邀请第三方公司进行档案数字化整理,待整理后移送档案馆存档。三是线上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电视台栏目等平台开展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公众号推文348篇,阅读量超15万次,超1000+阅读量8篇,最高单篇阅读量超1.6万;原创短视频68条,浏览量超64万次。
(7)针对“保密工作待夯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保密经办已全面梳理离岗离职人员的保密承诺书,对签订日期不明的3份逐一联系确认并完成补签。针对相关人员《涉密载体清退登记表》,补齐涉密信息系统、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等缺失信息6份,所有补签内容均经审核后归档。二是已将干部职工保密宣传教育纳入日常,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保密承诺书,系统学习《涉密人员出国(境)保密管理规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互联网邮箱保密须知》等内容,切实强化出入境及互联网邮箱保密管理的认知。今年以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保密承诺书25份,集中开展3次保密宣传教育,10个科室报备对外互联网邮箱共计2个,清理邮箱无关过期信息160多条,干部保密意识显著提升,全力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8)针对“社会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2025年以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上级部署,协同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行业部门摸排矛盾纠纷6242件,已化解6013件,化解率96.33%;镇(街)摸排矛盾纠纷2991件,已化解2946件,化解率98.49%。二是已建立定期会商制度。2025年以来,我市共召开6次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镇街共召开288次会议,分析研判矛盾纠纷等级,研究确定中、高风险重点纠纷、重点人员的管控措施,其中重点矛盾纠纷 77个,涉及低风险纠纷57个,中风险纠纷19个,高风险纠纷1个,已稳控化解63个,化解率81.81%。三是严格督促各镇街及公安、卫健等相关部门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展开摸排管控工作,2024年9月以来累计向镇街发放告知单三份,督促相关镇街落实患者信息摸排和管控服务措施,截至2025年6月,累计摸排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6766人,报告患病率达4.77‰,超过福州要求4.5‰的标准,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9.67%,超过福州规定的90%,服药率95.46%(标准为80%)。完善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机制,全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开展“一历五单”工作,目前执行一历五单人数5058人。加大患者救治帮扶力度,贯彻落实“以奖代补”政策,与248名患者监护人签订以奖代补协议,2024年向履职到位的患者监护人发放以奖代补金695250元。通过印发《福清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长效针剂使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治疗依从性差、家庭监护能力弱或无监护的、具有肇事肇祸风险,经医学专业评估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使用第二代抗精神病长效针剂,另外还印发一份告知单,督促镇街落实长效针剂试点工作,目前累计有7名符合条件的患者接受长效针剂治疗,接受治疗患者目前病情都相当稳定。从2024年10月到目前为止发了3份告知单通知相关镇街及公安、卫健等相关部门开展重精摸排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1.关于“管党治党责任待压实”问题。
(9)针对“抓组织领导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5年5月9日,在2025年第5次委务会上对中共福清市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的事项进行研究,会议同意了该方案。二是制定了中共福清市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内容紧扣从严治党主题,强化作风和纪律建设,维护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反腐倡廉。三是法院、检察院均已落实每周至少1天安排班子成员接访规定;上半年组织人员开展对法院、检察院接访情况督导检查1次,均已按要求落实开展接访工作。法院院长接待日安排院领导班子共接访74件次(其中25件次为重复信访);检察院接访26件次,已办结18件次(余下正在办理中),其中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3件。
(10)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7月4日委务会议上由唐英俊书记组织学习廉政风险防控相关内容;已制定今年的廉政教育计划;于5月27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并通报典型案例;于5月27日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二是7月4日委务会议上学习“三个规定”内容;制定《市委政法委正风肃纪七坚守七不准》,进一步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已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开展违反三个规定、经商办企业等重点问题自查,未发现违反三个规定、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三是6月25日组织各科室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并形成单位廉政风险排查情况报告;已组织机关干部签署廉政承诺书;7月17日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对廉政风险、政治立场、责任担当等方面开展谈心谈话。
(11)针对“政法队伍教育管理待加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7月4日委务会议上学习闽委政〔2021〕85号文件;于6月19日召开纪律作风情况分析研判会,并要求各政法单位召开纪律作风情况分析研判会,各政法单位均认真召开纪律作风情况分析研判会,对本单位纪律作风开展分析研判;结合市委巡察、政治督察,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巡查。二是已会同司法局政治处主任就发表不当言论事件进行复盘,进一步督促加强警示教育;于6月19日召开政法单位政治处主任座谈会,督促各政法单位加强政治教育,勿在自媒体发表不当言论;对发表不当言论的司法局公证处窗口开展明察暗访,加强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结合“平安三率”系列工作期已开展政法各单位作风建设问题线索收集29条,并对收集到的问题要求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2.关于““四风”问题仍有存在”问题。
(12)针对“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上级下发的文件,要求各业务科室负责人要认真细致阅读学习,领会精神掌握重点。各业务科室根据各自职能,对我市的实际情况作了深入了解。2025年以来,我委结合我市实际,共制订出台《关于开展“万名党员问平安”大走访活动专项调研的通知》《福清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清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25年福清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22份文件,优化了工作措施,更好推进相关工作取得实效。二是针对两个年度党建工作总结雷同问题,党建负责人已开展自我批评,深刻反思并严格落实。今后在撰写党建年度总结时,必须深入梳理年度核心工作,深挖具有标识度的亮点与特色,坚决避免与上年度简单重复。建立专人审核机制,已指定支部副书记作为总结质量审核责任人,对所提交的党建总结进行严格把关,重点核查内容真实性、数据准确性及年度特色是否鲜明,确保总结真实、准确、有深度、有特色。三是已制定“三审三校”制度,公众号推文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进行把关;2025年2月28日在福清技术师范学院开展政法宣传沙龙,邀请陈春彦教授对政法各单位进行专业培训。2025年以来,“平安福清”微信公众号推文348篇,阅读量超15万次,超1000+阅读量8篇。
(13)针对“津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向2019年9月至2024年7月借调人员共计19名下发书面通知,要求其尽快将违规领取的津补贴全额退回政法委账户,并提供退款凭证,因调离原岗位或未领取本单位补贴的人员,需做好解释说明。目前已收到15份情况说明,退款11070元,19名借调人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已建立借调人员台账,要求用人单位与借出单位同步备案借调文件。目前在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的4位同志,其中2人在机关食堂用餐,餐补均是由原单位打入食堂账户,杜绝了违规发放现象。三是已组织财务人员前往市财政局及相关单位学习津补贴发放的标准及方式,明确津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审批,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3.关于“财务管理尚在薄弱”问题。
(14)针对“内控审核把关不够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税费提高系合同条款内容审核不细致导致实际金额虚高,相关科室负责人及财务已重新认真审核6个项目的合同条款内容,合同已进行补充说明后并进行报备。已建立三级联审责任制,合同签订均要求实行“经办人自查+科室负责人初审+财务部门终审”三级审核机制,明确各层级责任,对已签订的合同反复核查,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二是严格规范宣传品管理,做好入库验收、出库领用登记。2025年以来,宣传品出入库登记均严格按照要求操作,做到库存清楚,管理有序。三是2025以来,学习了政府采购业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合同管理、预算管理、采购管理、资产及合同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公务卡管理制度、《福清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清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融财企〔2018〕759号)等财务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操作。2025以来,我委在发放宣传品时,及时做好登记签收工作。凡涉及资金支出项目,均严格履行“先上会审批后实施”原则。
(15)针对“采购项目实施管理不够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政法委已召集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采购管理相关方面的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福清市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经费管理通知》(融财行〔2020〕410号)文件规定强化支出管理。二是严格按照既定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做好预算与决算工作。2024年11月6日,第10次委务会议研究了财务管理有关工作,加强了财务管理工作。三是已指定采购专员1名,通过电子化系统实现采购全流程留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专人专责、流程标准化和动态监管,确保每一笔采购都符合规定和要求。
(16)针对“工会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照工会财务相关文件进行认真学习,确保不再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二是自2025年1月起,工作报销发票统一开具“福清市委政法委工会委员会”。三是已于2025年7月25日将2021年2月中秋节党史知识竞赛不符合发放的现金奖励3500元退回至工会账户。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党建责任落实待深化”问题。
(17)针对“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各科室把党建与业务有机结合,在“平安福清”网站上开辟“党性铸忠诚 平安为人民”专栏,刊登了三篇工作动态。于7月4日召开的委务会上把《中共福清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通知>的通知》列为一个内容进行传达学习。二是已组织委务会、支委会14次,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建与业务融合的重要论述,覆盖全员,提高政治站位。每年固定在年初召开委务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明确新一年的党建工作目标并制定年度计划。支委会研究部署事项紧密结合该年度主题教育、政法业务的事项2次,有效推动双融双促走深走实。
(18)针对“党建品牌创建提升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将党建品牌建设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中,明确年度目标及实施步骤。今年以来,召开党建品牌专题研究1次,推动品牌建设有序进行。二是通过“平安福清”公众号加强品牌宣传,今年以来累计发布党建品牌建设活动等推文3篇,部分推文阅读量已超1000人次,有效提升了品牌宣传力度。三是根据时代发展和党员群众需要,更新了宣传形式,增强了吸引力,更好满足群众需求,品牌活力有所提升。
(19)针对“督导推动同级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待加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7月4日委务会议及7月21日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点学习第四章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已召开委务会,明确委领导班子分工,同时明确委领导班子分别联系的各政法单位,分工文件已正式发文;分管领导加强工作指导,已开展多次谈心谈话。二是已于6月19日召开政法单位政治处主任座谈会,向政法单位强调派员列席的规定,政法单位开展民主生活会前,队建科进一步加强沟通,及时协调委领导列席。今年5月份检察院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时派我委委务会议成员列席。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效有不足”问题。
(20)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欠严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严格按照支部制定的组织生活会的《实施方案》召开支委会,对未按照方案要求撰写的发言提纲退回重写。目前支委会组织规范,发言提纲均按方案标准提交,确保会议质效。二是制定了《政法委机关支部谈心谈话制度》。按照该制度要求,委机关2025年2月组织生活会会前开展谈心谈话42人次,达到了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全覆盖。谈话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收到意见建议8条,更好地了解了支部党员的工作生活和思想心理情况。
(21)针对“党日活动未走深走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开展研讨交流2次,红色教育基地参观1次,志愿服务11场等。多样化形式增强了吸引力和感染力,党员参与热情得到了显著提升。二是结合单位工作特色设计党日活动。开展“畅跑百公里,平安最福清”类活动2场,反邪教警示教育进校园活动2场。活动中融入专业技能培训,党员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服务群众效率提高,筑牢工作基础。
(22)针对“党费核定不严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组织党务工作者和支部组织委员学习党费核定相关文件,明确核定标准、计算方法和核定流程。目前党费核定工作按章进行,做到了有规可依。二是已加强党费核定监督。每年年初对新一年的党费交纳基数进行核定。每季度组织专人复核,确保党费核定准确规范。相关党费核定问题,2025年初党费核定均已整改到位。三是组织党务工作者和支部组织委员培训党费核定相关业务,参训人员业务熟练度得到显著提升。从2025年初至今,本单位党费收缴准确率达100%,为党组织正常运转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关于“整改主体责任履行欠严实”问题。
(23)针对“个别问题认领存在的缺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开展2次巡察整改推进会,对问题逐一讨论并明确责任分工,所有问题均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24)针对“部分问题整改有偏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民主生活会制度专题学习2次,确保全员吃透制度要求。今年以来,召开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一把手”预审制,由主要负责人对照方案逐项审核查摆材料,有效杜绝了缺项漏查问题。二是通过党员会议上专题强调个人对照材料的检查内容、格式和要求,让党员充分认识到对照检查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督促认真撰写。三是党组织指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审核党员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不符合主题要求的材料,及时反馈给党员,要求立马整改。2025年初组织生活会收集到个人对照材料16份均符合主题内容格式要求。
2.关于“整改持续力待提升”问题。
(25)针对“个别问题存在改后又犯”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2025年5月9日第5次委务会和7月4日第7次委务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严格制度执行,强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责任落实。二是2025年以来,我委在安排公务接待中,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标准进行接待,没有发生超标接待的现象。三是在公务接待时,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餐次数和人数进行安排,明晰了接待人数及陪餐人数,未发生超标现象。
(26)针对“建章立制成效未巩固坚持”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会议强调、通知提醒等方式强化党员的签到意识,让党员充分认识到签到对规范会议管理、保障参会秩序的重要性。目前,员工的签到意识得到了显著提高,签到率达到100%。二是优化签到流程。支部负责同志提前10分钟到会,在门口设置签到处,一目了然。党员到会只需签名落座。三是已加强会议签到监督检查。每月对三会一课签到记录进行检查,2025年度到目前为止累计检查6次,发现漏签、签到不及时等问题2处,均已当场提醒整改。目前签到落实到位,记录完成规范,确保了参会情况真实可查。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市委政法委期间,未向市委政法委移交信访件及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有缺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组织学习《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闽财资〔2025〕1号)文件,领会精神。二是于2025年5月9日召开委务会,将开展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列为一个研究事项,同意委托第三方协助做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三是下一步,我委将按照财务规定流程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协助清查本单位资产。下阶段整改措施:福州市仓山区宸臻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派人来我委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我委密切配合,开展固定资产梳理清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6005015;通信地址:福清市人民政府5号楼6层政法委606;电子邮箱:zfwbgs606@163.com。
中共福清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8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