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1月10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司法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4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巡察整改落实
市司法局党组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一是党组统筹抓总,构建全链条整改体系。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事项,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反馈问题逐条拆解,认真研究制定《福清市司法局党组落实福清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具体措施,形成“任务分解-责任到人-限时推进”的整改机制,进一步细化、实化整改工作。采取“对账销号”机制,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全面。局领导主动对接上级巡察部门,及时汇报进展、争取指导,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有效有序落实。二是领导带头履职,压实层级整改责任。党组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主持召开党组会、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巡察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并带头整改。聚焦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党的建设等重点问题整改,主要领导亲自领办,同时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压实整改责任。通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现场督办滞后任务,提升整改质量;组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查摆问题,推动班子成员结合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将会议成果转化为整改实效,确保整改工作层层落实、层层见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集中性教育抓得不紧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抓紧抓实集中学习教育。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于5月12日、5月26日、6月9日召开党员大会,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反对党八股》等内容,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开展研讨交流,推动党员干部转变文风、作风。二是局党组立即纠错整改,责令心得体会存在抄袭的党员干部按要求限期整改,收到重新撰写的心得体会6篇,经审核后,于7月11日在党员学习园地公开栏张贴,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三是强化审核把关,政治处加强对党员干部心得体会的监督,随机抽查10名党员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心得体会,未发现存在抄袭网络文章的情况。
2.针对“理论研讨开展不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强化党组理论武装,进一步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2025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计划中。2025年以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研讨10次,促进党组理论学习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强化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4月7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央、福建省委、福州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开展研讨交流,推进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入脑入心。三是聚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展现担当作为,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推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行动,全市共化解矛盾纠纷6122件。与法院、公安局等联合构建的“全域大调解”机制,整合“责任认定+保险理赔+人民调解”资源,形成一站式纠纷化解模式,今年以来已成功调解874起交通事故纠纷,以法治力量巩固基层社会治理防线。
3.针对“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党组成员带头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面自查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将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按要求整改到位。二是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建立健全报告审核机制,要求各科室严格按照统一的汇报内容框架和格式标准进行汇报,从源头上保障汇报材料的系统性和一致性。在此基础上,每次汇报前都由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通过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严格把关,有效提升报告的详实性与有效性。三是聚力强化宣传教育,深化思想认识。召开2场党员干部学习会,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结合典型案例深化警示教育;召开1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典型案例;依托“法治福清”微信公众号平台推送“三个规定”有关内容。通过多维宣传,筑牢思想防线。
4.针对“落实法治督察工作不深不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扎实开展专项督察,提升执法规范水平。开展行政执法问题回头看,梳理2022年以来的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败诉案件及抽查出问题的执法案卷。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动11个执法部门制定涉及14个检查事项的“综合查一次”年度计划,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问题解答》《福建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等要求,规范行政检查方式。二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促进执法效能提升。先后抽取乡镇2024年度办结的普通程序处罚案件126卷、市直各行政执法机关今年第一季度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39件,从认定事实、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裁量标准及装订归档五方面开展评查,形成评查通报,敦促涉及的单位尽快对标整改并反馈。协助市委编办梳理评估镇(街)赋权事项,对其中承接效果不理想的予以上收,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三是多维举措提升执法监督效能,构建长效机制。开展“闽执法”平台预警处置,依托平台数据监测功能,汇总发现违法行为未立案、案件办理超期、疑似重复执法、申请强制执行逾期等五类预警信息,要求涉及执法单位深入分析、分类施策,全面整改到位。推动建章立制,对案卷评查、法治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出台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执法领域投诉举报制度等文件。
5.针对“行政应诉指导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行政复议宣传,拓宽争议化解渠道。
依托基层司法所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广泛开展行政复议法宣传,扩大行政复议知晓率。梳理调整并重新发布《关于向福清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相关事项的公告》,线上提供“掌上复议”平台操作手册和文书模板,对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实行“容缺受理”。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指导培训,提升执法水平。梳理并通报2025年第一季度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情况,重申要对照《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履行职责案件要点》规范办理履责申请,敦促各涉诉行政机关紧盯薄弱环节、落实包案化解。邀请法院开展行政执法与行政应诉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建章立制深化府院互动,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责任。2025年4月27日联合福清市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建立“枫桥联调”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福清市政府与福清法院年度府院联席会议常态化,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轮班制度,并进行动态跟踪,今年以来,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加强对全市行政应诉案件的跟踪分析,对存在败诉风险的案件,督促行政机关制定包案化解方案,明确包案责任领导、化解举措及时限要求。
6.针对“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效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繁简分流机制,多举措推动案件审理。对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类复议申请全面适用简易程序,压缩办案时限;对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等争议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通过现场调查7件、听证审理8件、提请专家咨询22件,确保审理透明度与公信力。二是贯彻落实新行政复议法修订精神,广泛运用当面、电话、听证会等形式落实听取意见工作要求,通过穿透性对话实现治理效能提升。上半年,在受理审查阶段,对6起明显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复议申请,向当事人主动释明缘由并引导其正确救济;在案件审理阶段,有8件通过听证方式审理并听取意见,其中3起行政争议经过听证庭释明协调,促成当事人与行政机关案外和解,案结事了。三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以严肃严谨的态度办理案件。通过持续强化对程序合规性的审视、证据真实性的核验、事实清晰度的梳理以及法律适用准确性的把控,着力保障案件质量。
7.针对“监管社矫对象的手段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措施。对违反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使用电子定位装置14人次;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充分运用科技赋能,预防和减少社矫对象私自外出行为;严格外出审批,对不符合外出条件的拒绝外出申请。二是加强政法单位协同配合,强化对社矫对象终止矫正、解除的办理。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区分好解除矫正与终止矫正的法律区别;认真审核每名矫正对象解除或终止的准确时间,确保及时准确解除;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及时获取重新犯罪的矫正对象相关法律文书,对被撤销缓刑、假释、决定收监执行的社矫对象办理终止矫正手续。今年以来,共对9名被撤销缓刑的社矫对象办理终止矫正手续。三是加强惩处力度和教育警示。对违规违法的社矫对象依法惩处,今年以来,共对违规的社矫对象训诫101人次,警告15人次,提请治安管理处罚4人,提请撤销缓刑5人。强化警示教育,通报社区矫正对象反面典型案例5起,同时,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以教育惩戒效果助推监管秩序稳定,今年以来,开展社矫对象警示教育3场。
8.针对“安置帮教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学习教育,提高干部对安置帮教工作的责任感。局促进科贯彻上级关于安置帮教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与镇(街)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强化对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的指导,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干部进行约谈提醒,推动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安置帮教问题整改。局领导对相关基层司法所所长进行约谈,探讨制订整改措施,提升帮扶力度。截至目前,龙江司法所已帮助4名安置帮教对象实现就业,对1名有困难的安置帮教对象提供了一次性临时救济,帮助其渡过难关;新厝司法所已帮助12名安置帮教对象实现就业,其中安置基地安置2名,推荐其他方式就业10名。三是聚焦精准帮教,持续夯实安置帮教工作成效。结合安置帮教业务培训及日常督导反复强调分类帮教重要性,各司法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根据安置帮教对象的家庭、工作、生活、社会交往等情况,抓实抓细分类,将安置帮教对象分为“重点”及“一般”来落实走访、帮扶工作。对在册安置帮教对象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次数大幅提升。
9.针对“基础性工作开展不细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审核督导工作。加强各司法所报表的审核检查,确保报表信息准确完整;通过“线上+线下”双线督导,每月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档案、报表制作、信息录入开展监督检查,规范基础工作。今年以来未有被上级部门通报的情况。二是加强培训指导,提升业务水平。今年以来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培训2场,制发相关指导材料、文书范本7份,培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213人次。于2025年2月25日开展安置帮教业务培训1场,重点就安置帮教日常报表的规范填报进行系统讲解和专项指导,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总体得到提升。三是聚焦制度量化考核,动态监督提质增效。制定了《福清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社工、安置帮教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以量化标准加强对社工的绩效考核。组织业务科室工作人员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找司法所工作问题,通过集中整改,各司法所报表填报质量显著提升。
10.针对“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聚焦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模式,推行线上线下多渠道同步宣传。线上借助“法治福清”微信公众号扩大传播,2025年3月7日在“法治福清”公众号上发布“申请公共法律服务”的公众号文章;线下配套开展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26次宣传活动。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站的人员培训工作,2025年6月17日组织开展“福清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培训”,培训重点针对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的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核心业务进行专业指导。此次培训有力促进服务标准规范化、专业人员能力提升和服务效率优化,全面提升基层站点面向群众的宣传服务效能。三是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进一步发挥站点便民利民作用。截至目前,在全市24个公共法律服务站及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面设立固定宣传点,规范摆放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材料,切实保障来访群众需求,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11.针对“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坚持“分级负责、以镇(街)为主”的培训原则,切实压实培训责任。各司法所按要求组织相关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2025年7月8日,市司法局组织全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对《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的相关文书制作进行讲解与强调,提升调解员工作能力。二是要求全市各人民调解委员会严格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在涉及《调解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填写环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参与调解的当事人人数,逐一对应填写完整、准确的告知书。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把严文书质量。今年以来,对《调解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的填写情况进行专项抽查,每个镇调解委员会各抽取5份案卷进行细致审查,所涉及的《调解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均严格按照一人一份的要求进行了规范填写,当事人签字确认等手续完备,各项权利义务内容清晰准确,未再出现不规范问题。
12.针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形式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要求,扎实开展专项分析。截至目前,已召集全市24个司法所举办了两场分片区村(社区)法律顾问专题分析会,会议重点围绕政策法规解读、实务技能提升、职责与考核等内容展开,并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台账的规范填写进行了详细讲解。通过系统化培训,有效提升了法律顾问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切实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管理工作,确保法律服务质量。严格贯彻文件要求,按规定已对2023年、2024年服务村(社区)数量超过5个限额的法律顾问不予发放补助。同时,在村(社区)法律顾问专题分析会上,对参会人员重申“可以由一名律师担任多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但原则上不超过5个”的规定要求,促使文件规定有效落实。三是全面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建设。印发统一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并发放给24个司法所,指导司法所规范填写村(社区)工作日志。
13.针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局党组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开展理论学习、研讨交流。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要求局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并于2025年1月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全面梳理风险隐患,并提出防范措施和工作方向。三是切实加强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局党组班子及成员年度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重新审核2020-2024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班子成员要求限期整改,均已整改到位。
14.针对“保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不同岗位需求,强化教育培训,从内容、形式、频次等方面系统化开展教育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互动式教学等方式开展全员基础培训,确保培训实效。二是局党组始终将保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抓落实,规范保密管理,严格涉密信息流传,从硬件管控、网络隔离、流程规范、技术防护等多维投建防线。三是压实保密工作责任,明确监督检查责任主体,细化保密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及岗位人员的监督职责,避免责任空缺;组织各司法所开展自查检查,强化保密监督工作。
15.针对“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局党组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制作《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表》,全面排查各班子成员、各科室、各司法所、各直属单位的廉政风险点,逐项划分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和责任科室,织密廉政防护网。二是局党组将廉政风险排查纳入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统筹部署,结合市纪委工作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执行财经纪律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和潜规则,提升廉政风险排查精准度,筑牢廉政风险防控堤坝。三是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督,持续实施党、政务民主审查监督工作机制,通过随机抽签形式选出监督员,出席局党组会、局务会等重要会议。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今年以来召开局党组会16场,集中研究讨论重要事项。
16.针对“攻坚克难精神发挥不凸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强化队伍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局党组积极请示上级按相关文件配比率配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安置帮教协理员,为工作开展提供人员保障,但目前仍未配置到位。我局将继续加大请示力度,争取年内落实到位。二是健全队伍激励机制,激发队伍积极性。2024年局党组研究制订《福清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安置帮教协理员管理办法》,依据管理办法对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安置帮教协理员进行管理、日常考核等,不断提升工作积极性。三是针对阳下司法所升级改造项目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协调沟通,会同属地街道新一届班子出于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性、安全性考虑,决定阳下司法所暂不予搬迁,在原办公地址进行升级改造,目前进入前期筹备阶段。
17.针对“‘窗口’服务态度不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优化公证服务质效,健全公证工作制度规范体系。市司法局制定并印发《<关于印发福清市公证处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工作规定(暂行)>、<关于公证处处务会议决定执行问题的规定(暂行)>的通知》(融司〔2024〕39号),为公证执业及管理提供制度支撑。市公证处深化学习传导,针对服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偏整顿,强化窗口纪律,责令存在服务态度问题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深刻自查并落实整改。通过规范服务行为,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推动公证服务标准化建设。二是“以局长进窗口走流程”活动为抓手,强化窗口服务监督。局主要领导以“办事者”或“督导者”身份全程体验办事流程,重点观察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回应群众专业性疑问,并随机与办事群众交流,了解服务情况。带动局班子成员“跟进行动”,形成“局长带头、班子跟进、全员参与”的监督氛围;市公证处值班领导加强窗口日常巡视,依托市民服务中心监控实时监督,确保窗口服务状态时刻处于“被关注、被检视”状态。通过系列举措,推动公证窗口真正成为为民服务、展示司法行政良好形象的前沿阵地。三是聚焦12345平台投诉件处理,通过流程优化提升响应效率、办理质量及群众满意度。依据本系统职能分工快速流转办件,及时梳理投诉与咨询类型的职能匹配关系,按“谁主管、谁接手”原则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通过系统跟踪分流轨迹和处理进度,确保“分流不脱节、处理有跟踪”,实现闭环管理有序有效。今年处理平台流传件满意率达100%,没有出现超期答复情况。
18.针对“自行修订的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把好制度审核关,全面梳理单位内所有规章制度,确保制度合法合规、科学有效、衔接顺畅,避免因制度缺陷引发管理风险。明确审查范围与标准,制作台账备案并标注生效时间、适用范围,避免遗漏“沉睡制度”,确保所制定的内容准确、科学,适应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运作需要。二是强化会议动态跟踪,严格落实会议制度。对已制定制度执行进行跟踪评估,检查制度执行效果,对存在缺陷的进行调整,及时清除制度中“过时内容”“矛盾条款”,让规章制度始终与实际工作相适配,提升管理效能和合规性。严格执行经局党组研究同意修订的《福清市司法局会议管理制度》,将业务工作、全局年度工作任务等纳入局务会议研究。三是科学管理机关会议。统筹安排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全局性会议及业务性工作会议,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活动规模和时间,避免重复开会或会议冲突,减少临时性、随意性会议。
19.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统一格式模板,规范会议记录。由办公室统一订制记录本,明确记录要素、记录形式,发放至24个司法所,采用固定模板,规范手写记录要求,确保会议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二是强化记录审核,开展技能培训,促进会议记录规范化。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明确会议记录审核标准,由所长负责审核,着重审核会议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逻辑性、规范性等。三是压实监督责任,常态化、多维度开展监督,确保会议记录“记真、记全、记准”,推动会议决策真正落地见效。结合日常下基层走访、年终检查等工作,分管领导抽查司法所的会议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记录现场指正,要求及时整改;针对个别司法所存在所务会议本以所长个人工作日志代替问题,已要求严格落实所务会管理制度,补齐历年所务会记录。
20.针对“财务报销手续不完备”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内控核心要素,提升廉政风险预防能力。明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强化决策机制、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内控,从源头上防范风险,提升司法行政机关治理效能;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福清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修订)》文件,要求加强对资金使用的把关,规范对公资金给付动作,对支付给个人的报销票据,要求补充提供个人支付材料及说明。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日常管理,规范工作行为。理清财务相关规定,要求财务人员接收报销材料、会计核报时进行严格审核,对报销单据的完整合规性双重把关,对不符合规范的材料一律予以退回,不予核报,严格执行报销流程;注重财务人员能力提升,通过常态化开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强化职业能力和道德教育;市公证处于2025年2月聘请财务会计人员,组织学习会计常识,加强对票据的审核力度。三是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强化细节管控。建立“初审、复核、终审”机制,聚焦高频风险点,强化全流程审核监督,确保数据准确、流程合规、资金安全;重新梳理并细化财务报销流程,明确报销单签字要求,规定各级审批权限和流程节点,确保签字完整性、逻辑性;对日期填写规范进行详细规定,杜绝日期倒挂现象,要求报销人员按实际业务发生时间准确填写。
21.针对“采购大额商品和项目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梳理排查,及时查缺补漏。全面梳理仍在进行服务的采购项目,围绕项目状态、合规性、执行进度等核心维度,明确梳理范围与内容,分步骤推进,全面掌握在途服务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发现缺漏的,及时补充、修改。二是以制度规范为抓手,提升项目采购管理效能。我局通过制度建设推进相关工作,于2025年2月21日制定《关于印发<福清市司法局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机构及职责、项目分类及采购目录、实施程序、管理监督等方面,为本局及下属单位的项目采购管理提供了规范依据。通过规范采购流程、控制成本、防范风险,实现项目采购“流程规范、成本可控、质量合格、风险可控”的目标,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三是强化财务日常监管,提升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规范日常预算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及报销审批等财务操作全流程,同时强化日常监督与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制度,压实各环节审核把关责任。市公证处已于2025年6月选定采购管理人员,后续将聚焦采购合同履行管理及采购物资验收环节,从数量核对、商品与服务质量核查做到双重把关,确保采购环节规范可控。
22.针对“公车费用核算不严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强化源头控制、规范车辆使用流程、细化日常监督等举措,全面覆盖燃油、维修、通行等车辆运行核心费用,构建全链条管控体系,实现车辆运行费用“事前有标准、事中有管控、事后有审核”的闭环管理,有效压缩不合理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从2021年起要求驾驶员按规定到定点维修的汽配厂进行免费洗车,并停止发放洗车费;市公证处油车均已按规定报废,现不存在一次性充值油费的现象,仅存一辆电车充电采取实报实销。二是构建全流程可追溯财务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账务处理全流程,明确合法性、及时性、准确性、清晰性等基本原则,重点强化原始凭证审核、会计核算等关键环节管理,同时完善凭证与档案的规范化留存机制,确保每一笔业务有依据、每一个科目有对应、每一份凭证可追溯。针对公务用车方面,严格落实定点加油及“一车一油卡”制度;对处理不规范的账务,及时整改做好相应账务规范调整,全面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严格文件执行。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融政办〔2020〕31号)、福清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7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福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精神,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福清市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经费管理通知》(融财行〔2020〕410号)文件规定强化支出管理。
23.针对“法治宣传项目存在虚假比价”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以思想建设为核心,切实加强部门干部业务学习和廉洁教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规范有序推进项目开展实施。今年以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项目,确保程序合规,同时已对部门干部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洁教育,通过“学业务、守廉洁”双提升,为项目高质量推进筑牢基础。二是坚持底线思维、系统防控,严守风险关口,加强资格和股东关联性审查。今年以来,均有对采购类项目询价方开展资格审查和股东关联性审查。三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中提到的项目已在巡察前完成整改。
24.针对“工程款支付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项目验收与款项清算,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提升资金管理效能。2024年12月18日对司法所规范建设提升改造、法治思想文化墙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质保期满验收,验收合格。同时,于2025年1月10日完成多支付税款的追缴工作。二是加强审核把关和法律保障。强化税票税率、结算审核税率的过程审核和资料核验。从严规范财务原始凭证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一律退回,不予报销。加强法律与技术保障,对合同可能存在争议款项及时申请法律顾问介入,强化风险防控预警。目前,邀请法律顾问对合同进行审核,已出具法律意见书3份。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不定期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明确以“提升专业技能、增强风险意识、适应业务发展”等为学习目标。针对专业知识更新、实操技能提升、软件技能培养等重点内容开展学习,提升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规范财务支出管理。
25.针对“固定资产处置不及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启动报废工作。2024年12月30日向
财政局申请报废已停用的29辆电动车,经批准后于2025年2月5日启动报废流程,已完成报废工作。关于被盗车辆,积极联系辖区公安机关,重新调取报案记录及立案证明,但被盗车辆因时间久远同时资料不完整,无法提供保险赔偿单据,故财政审核未通过,被盗车辆无法完成报废处理。二是开展2025年度资产盘点。2025年4月已对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摸底,经摸底需报废待处置资产403项,其中电脑84台,预计年底完成全部报废工作。三是加强固定资产处置,提高资产使用率,降低闲置浪费和流失风险。严格落实《福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融财企〔2024〕57号)文件精神,重视固定资产处置工作,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职责,做好资产处置环节,规范审批流程,强化日常管理。
26.针对“固定资产登记缺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补充完整固定资产登记。于2025年4月账务中补充登记南岭所购买的视频会议摄像头为固定资产。二是强化制度学习,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福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文件,提升履职能力。三是强化资产管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融财企〔2023〕259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台账,对每一项固定资产进行详细登记,包括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时间、原值、累计折旧、使用部门、存放地点、责任人等信息,确保账实相符;推行信息化管理,借助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实现资产信息的实时更新、查询和追踪,提高管理效率;加强日常使用和维护,规范使用管理,开展盘点与清查,重点抽查对价值较高、流动性强或易损坏固定资产,加强抽查力度;规范资产处置流程,合理评估,严格处置审批。
27.针对“购入物资未建立出入库台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提升物资与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进一步规范物资管理,明确管理范围,规范物资采购程序,严格落实验收与入库要求;建立健全台账登记制度,规范领用登记,定期盘点库存,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对市公证处预算编制精准指导,以合规性为核心原则,结合公证处年度业务发展计划、人员配置、日常运营成本、专项工作安排等实际需求,解读最新的预算编制政策,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二是市公证处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对现有物资进行盘点,并于2025年6月底对现有物品进行登记并建立出入库台账。三是市公证处着力强化物品管理规范化建设,已于2025年6月底完成物品管理人员配置。对进出入物品加强管理,细化各环节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人,确保出现问题时可精准追溯、追责到底。
28.针对“市公证处档案归档工作漏洞明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强化档案管理规范。市公证处严格按照《福建省公证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档案管理工作,对于材料齐全、整理完善的公证档案,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卷宗搬运和装订入库工作。规范执行档案管理制度,不仅确保公证档案管理的标准化,同时有效提升公证档案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市公证处严格对照《公证法规文件汇编》关于公证档案借阅制度要求,规范开展档案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档案的接收、移交、登记工作。三是加强对未归档材料的保管。市公证处对材料未补齐全的公证档案,统一先存放在铁皮柜内由公证员助理负责加锁保管。
29.针对“现金保管待加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资金规范管理。市公证处已按当日现金当日结清管理规定执行,鼓励群众优先使用电子缴费渠道,现金收入日清月结,防止现金在前台过夜的情况发生。二是规范公证现金管理流程,市公证处当日收取的现金当日结清,交于出纳存入财务室保险柜,并及时移交银行入账,并由收费员与出纳共同核对签字确认。三是市公证处组织学习《福清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福清市公证处公证收费制度补充规定>的通知》(融司〔2024〕71号)文件精神,要求工作人员严格贯彻执行,确保制度规定落实落细。
30.针对“易耗品领取方式欠妥当”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公证处立行立改,建立领用登记制度,明确易耗品领用的日期、领用人及发放人签字要求,确保每笔领用可追溯。二是严格落实专人负责制度。市公证处已设立易耗品专门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从人员层面保障管理工作规范有
序。三是强化后续监督。市公证处定期开展领用物品清查工作,实现易耗品闭环管理,目前未发现物品浪费情况。
31.针对“干部队伍管理缺乏有力措施”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提升业务水平。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2025年以来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20场;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作风建设为抓手,提出改进措施,提升机关效能;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新闻宣传、公证业务及服务礼仪等培训,从思想上提升服务意识,从业务上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强化思想引领,树立效能意识,通过深化对效能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干部树立“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理念;优化工作流程,压实岗位责任;强化日常监督,严格执行日常管理规定和工作纪律,结合日常工作与业务指导,对纪律、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开展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评优评先参考依据;市公证处同步推进内部管理优化,重新修订处务会议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新规,以规范化管理助力整体效能提升。三是强化班子建设,提升协作效能。要求班子成员在各类会议中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探讨,集体决策质效日益提升,班子凝聚力、向心力持续增强。
32.针对“党纪学习教育效果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党纪学习教育常态长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2024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纪相关内容6次,“三会一课”学习7次。二是持续丰富形式载体,跟进学习党纪相关内容。5月以来,通过“法治福清”微信公众号推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关学习文章8篇。7月1日组织党员干部到福州市“3820”战略工程实施30周年成就展开展实地研学,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干部监督管理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掌握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2025年以来开展谈心谈话102人次。
33.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2次,班子成员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分管科室、直属单位、包片联系司法所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7场次,对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进行廉政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持续传导严的基调,强化严的氛围,突出抓好警示教育,支部会议通报剖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违规吃喝典型案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并组织党员干部围绕相关案例开展研讨交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不断增强干部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今年以来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培训2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警示教育2场,剖析典型案例12件,引导全体社区矫正执法人员提高警惕,廉洁自律,规范执法,今年以来社区矫正领域没有发生违规违纪问题。三是深化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机制。今年以来,通过多渠道、多维度强化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持续深化主动接受监督的力度,通过工作群和各司法所公示栏公开社区矫正执法信息812条;向驻局纪检监察组抄送社区矫正机构集体研究记录19份,强化内部监督联动;邀请福清市检察院有关同志列席社区矫正机构奖惩工作组会议4场,向福清市检察院抄送执法文书952份,推动检察院监督融入执法全过程。
34.针对“干部招聘不严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社工队伍规范化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充实力量。建立健全多级审核机制,已结合实际工作细化社工招聘标准,社工招聘流程更趋规范。同时对不符合条件的个别社工进行清退。二是局党组强调招聘全流程闭环管理,已明确审核各环节责任主体,细化问题处置流程,对后续在招聘人员时存在资质存疑情况,按规定启动审核追溯机制,依规从严处理。同时注重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开展编外人员摸排清理工作,规范管理,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构建全方位监督网络。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吸纳各类反馈信息,确保招聘公平公正、清朗有序。
35.针对“党组会议议事功能有所弱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会议类型界定职责,明确会议职责边界,避免“越位”“错位”。严格按照《中共福清市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要求,修订《福清市司法局会议管理制度》,按规定界定各类会议的议事范围与决策权限。通过列举具体事项清单,避免职责交叉与推诿,让各类会议各归其位,各负其责。二是严格开展议题申报与预审,各科室提交议题时,需注明应提交的会议类型,局党组秘书、办公室立足日常工作,从严履行会议议题审核职责,切实从源头保障会议议题质量。坚持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的数量、活动规模和时间。三是严格界定“三重一大”事项,规范决策流程,会前进行充分酝酿,会上实行民主决策;完善会后闭环管理,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决策跟踪督办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定期检查会议记录和会议决策执行的情况,确保制度落地落实。
36.针对“‘决而不行’现象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会议议事流程,强化“议而有决”,严格会前议题审核,会中聚焦议题讨论,会后形成明确决议,注明责任部门和办结时限,由办公室或人事教育科跟踪督办,确保“议一件、定一件、办一件”。二是强化监督,及时发现“决而不行”问题,重点监督党组会、局务会等会议中明确的任务,尤其是“三重一大”事项、重点工作部署,检查是否存在拖延不办、变通执行、打折扣等问题。驻局纪检监察组通过定期沟通、参与会议等方式强化过程监督,针对类似的问题及时开展提醒引导,推动会议精神有效落实。三是明确会议决议的分解与交办,将决议事项分解为具体任务,明确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完成时限,不定期跟踪决策落地执行进度,常态化跟踪掌握决策落地动态;同时,组织干部执行力培训,责任意识逐步深化,整体执行效能稳步提升。
37.针对“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打牢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并围绕相关学习主题开展研讨交流。二是聚焦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工作,全面核查问题清单整改情况,通知整改存在漏项的领导干部限期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完成。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将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整改落实情况在党务公开栏公开,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以公开促整改、以监督促落实。三是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作风建设的有力武器,强调要认真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等要求。对2020-2024年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相互批评意见开展自查,对存在问题的要求限期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38.针对“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以思想教育明确方向、凝聚共识,局机关党支部开展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学习,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二是抓好支委会自身建设,发挥支委示范引领作用,开展2021-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支委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自查,对存在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举措空洞的要求限期整改,均已整改完成。三是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2019-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开展自查自纠,均已整改到位。
39.针对“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不够认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增强党性锤炼,2025年以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20场,开展“感悟初心使命、锤炼务实作风、凝聚奋进力量”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不断锤炼党性修养,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党务人员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二是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整改的着力点,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规范民主评议流程,在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基础上,党员按要求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材料,通过党员自查、党支部抽查的方式对党员所撰写个人总结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在党员大会上对民主评议表填写不认真、敷衍应付的党员进行通报批评,并通知限期整改,7人均已整改到位。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学习教育,组织“感悟初心使命、锤炼务实作风、凝聚奋进力量”主题党日活动,实地参观学习“3820”战略工程实施30周年成就展、福建革命历史纪念馆,弘扬务实作风,砥砺奋进前行。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党内法规,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基本制度,按月及时交纳党费,在党务公开栏公布相关情况。
40.针对“部分‘三会一课’材料失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请假手续,在会议召开前确需请假的,按规定流程审批报备。目前没有出现违反会风会纪的问题。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2025年以来,共召开支委会14次、党员大会13次,组织党课7次,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由组织委员、支部书记审核把关。三是严格贯彻执行会议签到制度,2025年以来,党员大会、党课和机关学习会等会议均实行签到制,会前由专人负责落实参会人员签到,按要求报告到会情况。
41.针对“对个别问题的整改不够主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巡察要求,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通过部署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改到位、见实效,注重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二是局党组压实责任,督促指导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开展整改工作,从政治站位、宗旨意识、责任落实三个维度深入讨论,精准查摆问题根源,制定岗位标准清单,细化量化每位工作人员的履职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以高质量整改促进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为法治建设和权益保障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局党组督促市法律援助中心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规范用工管理作为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严格对照劳动法律法规要求,对2024—2025年度辅助人员劳务派遣手续进行全面梳理。目前,所有法律援助辅助人员均已按规定办理了劳务派遣手续,实现用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为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提供坚实保障。
42.针对“部分问题整改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2025年6月30日前举办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有效提升法律顾问业务能力和责任担当。二是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出台了《福清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暂行)》(融司〔2024〕49号),不断强化法律顾问队伍规范化建设。三是全面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水平,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截至目前,已组织本市24个司法所全面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宣传活动。
43.针对“个别问题整改成果未能长期维持”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端正态度,精准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明确整改主体责任,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和个人,避免整改责任虚化。针对“印刷品采购供应商较单一问题”,采取询价采购形式,不定期更换供应商,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避免发生类似问题。市公证处已更换了网络维护及办公耗材供应商,通过三家询价方式确定印刷品供应商。二是坚决克服“过关”放松思想,坚持“举一反三”,长期排查问题漏洞,持续整改成果运用,将“一次性整改”转化为“常态化管理”,确保问题整改成果得到长期维持。持续加强对供应商产品质量管控,与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明确质量标准、验收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确保供应商提供产品质量符合标准。三是定期检查公证处账物,对检查存在问题进行指导,责令整改。建立供应商质量问题反馈机制,要求供应商在接到质量问题通知后在约定内响应,提交整改方案,并跟踪整改效果。
44.针对“部分问题改后又犯”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结合2025年单位部门预算工作,从预算编制入手,根据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历史数据、业务实际需求等方面,强化预算管理。二是提高预算执行率。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财务人员学习财务有关规定,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安排、落实各项资金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对单位各预算指标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及时采取措施对偏离目标的指标进行纠偏。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资金用途开展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工作,同时对基层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提高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三是重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强化工作人员公务用车规范化学习,严格按照《福建省司法厅机关公务保障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闽司办〔2017〕27号)等规定,按照局印发《加强公务用车和驾驶员管理规定(修订)》,严格控制公车使用范围,加强日常车辆派遣、使用、驾驶人员管理。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针对“攻坚克难精神发挥不凸显”问题。
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加大请示协调力度,争取年内按相关文件要求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安置帮教协理员配备到位,为工作开展提供人员保障;与属地街道加强沟通,对阳下司法所在原办公地址进行升级改造,目前进入前期筹备阶段,将按计划推进该项目。
2.针对“固定资产处置不及时”问题。
下一步将继续与公安机关、财政部门沟通,探索补充材料或替代材料等可行路径,力争推动被盗车辆报废问题妥善解决。规范档案管理,杜绝类似文件资料丢失的问题。通知各司法所将拟报废资产集中放置,由办公室和定点回收单位进行沟通,确定回收时间,预计9月底可完成资产报废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161028;通信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元新路1号;电子邮箱dwjs1028@163.com。
中共福清市司法局党组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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