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5-06-18 16:35

各镇(街)综合技术保障中心、各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精神,结合我市水稻、薯类、蔬菜、经作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应用推广实际,现公开遴选3个种植业类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3个农民田间学校。

  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18:00前向福清市农业农村局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报送至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1405办公室。联系人:林育亭。联系电话:0591-85163623。

  附件:1.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方案

  2. 农民田间学校建设方案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8日

  附件1

  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方案

  一、基本目标:

  围绕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聚焦县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拟在全市范围内建设3个集试验示范、技术培训、科普宣传为一体的长期稳定的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水稻、薯类、蔬菜、经作),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虫害综合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灾减灾等技术服务,加快推介主导品种,推广先进适用主推技术。

  二、建设内容:

  1.基本条件建设。土地承包面积达到100亩以上,集中连片、交通便利。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签定的土地流转合同期相对长期稳定。基地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满5年以上。申报单位需登录“福州市联合奖惩服务系统”进行信用核查,提供核查结果截图,对存在失信行为及涉黑涉恶的单位不接受申报。

  2.推广优质绿色高效技术。应用主推技术2项以上。结合我市实际,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等推广应用。

  3.开展试验示范工作。规范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管理,明确年度技术示范和服务任务,树立统一标识,提升设施条件和信息化水平,在关键农时组织开展技术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10户。开展观摩培训4 次以上,不少于100人次。

  4.规范基地运行管理。基地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建立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合作长效机制,基地要与至少1个福州市级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紧密对接,将基地建设成为“产、学、研”相结合的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

  5.内业材料建设。建立完善技术示范、培训观摩档案等。基地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图片资料、资金使用相关凭证等。做好年度考核验收材料。

  三、建设程序及组织实施:

  1.组织项目申报。申报时间:2025年6月18日-6月25日(含)。申报材料见附件。

  2.确定建设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并组织评审,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予以认定并授予“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牌。

  3.组织开展建设。按照基地建设实施计划,进一步细化措施,落实建设主体,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基地建设。农技员要加强对基地建设的技术指导,确保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4.做好检查验收。组织工作小组(不少于3人)进行考核验收。省厅将结合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绩效考核等对基地建设工作进行抽查。

  四、资金投入及补助方式

  1.资金来源。补助经费由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列支。每个基地给予8万元补助。

  2.补助方式。采用先建后补方式。资金用于基地标牌制作、购买新机具、种子(苗)、农药、肥料等,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

  2025年福清市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项目实施单位(签章):

  项目申报时间: 2025 年    月   日

基地名称

 

基地规模

(亩)

 

基地地址

 

单位属性

£农业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其他

法人代表

 

电子邮箱

 

基地

负责人

 

手机号码

 

基地主要种植作物

 

单位

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主推技术)

主导品种:

主推技术:

1、

2、

2025年计划开展观摩、培训       场,达到      人次。

福州市级以上技术指导单位

 

联系

专家

 

联系农户情况

(至少10户)

(列出直接联系并服务的农户信息,按照“行政村+农户姓名+身份号码+种植作物”格式)

申请

单位

意见

本单位承诺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现申请建设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将认真履行基地职责,保证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负责人签字:

(基地盖章)

年   月   日

农业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备注: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基地土地流转协议或土地使用权证;

  4、基地与福州市级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对接合作的协议;

  5、企业信用报告或“福州市联合奖惩服务系统”信用核查结果。

  附件2:

  农民田间学校建设方案

  一、申报对象:

  注册地在福清市辖区内,涉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示范带动效果明显、长期稳定的企业。

  二、农民田间学校应具备的条件:

  1、田间学校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满3年以上。申报单位需登录“福州市联合奖惩服务系统”进行信用核查,提供核查结果截图,对存在失信行为及涉黑涉恶的单位不接受申报。

  2、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和固定观摩培训场地,具备举办现场观摩、试验示范、农民培训等条件,热心基层农技推广工作。

  4、建立完善农民田间学校规章制度、技术示范和培训、观摩档案等,管理规范。

  5、田间学校围绕主导或特色产业,开展全生育期技术指导与培训,共享技术与经验。每年组织培训、观摩2次以上,不少于60人次。

  三、资金投入及补助方式

  1.资金来源。补助经费由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列支。每个田间学校给予3万元补助。

  2.补助方式。采用先建后补方式,验收通过后予以拨付补助资金。

  2025年福清市农民田间学校建设项目

  申报书

  项目实施单位(签章):

  项目申报时间: 2025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属性

£农业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其他

法人代表

 

电子邮箱

 

单位

负责人

 

手机号码

 

农民田间学校建设

农民田间学校简介、产业特色及能提供的培训技能和观摩内容。年计划组织观摩培训多少次,多少人次等。

申请

单位

意见

本单位承诺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现申请建设农民田间学校,将认真履行农民田间学校职责,保证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农业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备注:所需提交材料为

  1、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基地土地流转协议或土地使用权证;

  4、师资人才资质相关证明材料;

  5、企业信用报告或“福州市联合奖惩服务系统”信用核查结果。

来源: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