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农机〔2013〕217号)、《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多功能拖拉机延期检验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农机〔2013〕272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1〕31号)、《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22〕147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本市注册登记的多功能拖拉机均已达到报废年限,按规定全部注销(清零)。
本公告所称的多功能拖拉机,是指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登记核发牌证,具有运输功能,且行驶证载明车辆类型为大中型拖拉机或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
从2025年6月9日起,凡本市注册登记且悬挂:“福建A70001至福建A 79999”(黄牌)和“闽01-70001至闽01-79999”(绿牌)及“闽01-D0001至闽01-D9999” (绿牌)多功能拖拉机均为无效牌证。
联系地址:福清市政务服务中心1806
联系电话:0591-85836289
特此公告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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