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依法处理交通执法过程中保存的无人认领车辆的公告
时间:2025-07-16 16:26

所公告机动车辆权利人: 

  我局在交通执法过程中作为证据登记保存或施行行政强制措施扣押的无人认领的车辆(车辆清单附后),因当事人逾期未来接受处理导致该部分机动车辆无法退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逾期未来领取且权利人下落不明的16台机动车辆进行公告。自发布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请所公告机动车辆的权利人携带有关证件或证明文件等,前来我局领回机动车辆。逾期未来领取的,视为当事人放弃对所公告机动车辆的所有权,因该部分机动车辆均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我局将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依法予以报废处理。 

  特此公告 

  福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5716

违法营运滞留车辆

车牌号

车牌号

车牌号

车牌号

闽G05719

闽E300S3

赣B588K6

闽A5H151

鄂Q1Q260

闽AC2R58

闽A625J8

鄂B64066

闽A7679N

闽AD9Z80

闽BPU593

闽A93B2W

闽A38362

赣K66732

闽A6X257

闽A138R0

  

来源:福清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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