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经查,福建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内经营性的道路运输企业、个体户,有存在部分企业与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逾期180天未办理换证年审等手续,或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起,超过180天未投入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请上述企业及个体户于2025年8月20日前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换证、投放车辆、年审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予以注销。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示。
附件:1.《货运车辆营运证超期180天车辆明细》
2.《货运车辆年审超期180天明细》
3.《货运企业在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天不投入车辆的企业明细》
4.《货运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超期180天企业明细》
福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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