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生命公园和林业卫片、案件整改复绿验收。
二、项目内容、标准、技术或者服务水平:
(一)工作内容:福清市生命公园复绿验收项目宗数暂按140宗,林业卫片、案件整改复绿验收项目宗数暂按30宗(以最终完成验收的宗数为准),开展生命公园和林业卫片、案件整改复绿验收工作。
(二)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按照林业部门颁布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要求,开展本项目的检查验收。
2.时限要求:根据工作部署,按时完成外业调查和内业整理工作,提交成果并通过我局审核确认。
3.保密要求:相关资料及成果数据要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三、供应商资质、诚信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合法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诚信要求:若供应商(作业单位)有下列失信情形的,不予委托开展本项工作:(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2)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3)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的。
四、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盖有鲜章的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盖有鲜章的复印件;
3.上一年度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4.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截图;
5.盖有鲜章的项目报价单(按照每宗收费标准报价,不得超过1000元/宗,超出作废)。
五、提交成果:
生命公园和林业卫片、案件整改复绿验收报告。
六、材料递交:
1.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下午3:00。
2.材料送达地点(可邮寄):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202办公室(福清市清昌大道9号)。
3.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要求,恕不接收。
七、无论询价做法和结果如何,被询价公司均应自行承担参与询价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均无向被询价单位解释其成交或未成交原因的义务,不退还相应文件。被询价公司同时对询价的相关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联系单位: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9号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8950350610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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