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口〔2025〕663号)文件规定:经卫健部门备案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可直接认定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与其他符合条件服务机构一并进行公示。现将符合上述条件的105家公办幼儿园所和其他符合条件的10家托育机构拟认定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2日。在公示期限内,若有意见可书面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清展街3号,联系电话:0591-85246652。
附件:2025年福清市拟认定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名单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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