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口〔2025〕663号),经105家公办幼儿园(幼儿园托班)和10家托育机构申报,福清市卫健局审核 ,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确定105家公办幼儿园(幼儿园托班)和10家托育机构为普惠性托育机构,有效期至2028年8月。
附件:2025年福清市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名单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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