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4日,福清市城头镇人民政府、福清市公安局梁厝海防所、中国海警福清工作站、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在城头镇元洪码头内港池、梁厝船舶停泊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发现11艘疑似“三无”船舶。经现场检查,上述船舶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标识或使用已失效的船名船号,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11艘疑似“三无”船舶吊离上岸,运至梁厝海防所租用厂房予以集中看管。
请船舶所有人或主张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船舶相关证书、合法权属证明材料,及时前往福清市公安局梁厝海防派出所(城头镇海城路36号)办理认领手续并接受调查。
本次认领公告期满后,对于仍无法查明权利人或无法提供合法有效证书、证明文件的船舶,福清市城头镇人民政府将依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三无”船舶认定和处置办法〉的通知》(闽海渔规〔2025〕5号)的规定,依法处置。
本公告同时在以下途径发布: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在城头镇人民政府公告栏、梁厝村村民委员会公告栏、元洪码头内港池、梁厝码头船舶停泊地张贴。
特此公告。
福清市城头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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