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福州市商务局关于建立2024年度省级商贸重点企业名录库的通知》(榕商务秩序〔2024〕22号)要求,请园区、镇街按照文件通知,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商贸重点企业进行申报,并于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商务局,以便我局各科室初审汇总上报福州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福州市商务局关于建立2024年度省级商贸重点企业名录库的通知
(联系人:薛婷婷;联系电话:85222630)
福清市商务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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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福州市商务局关于建立2024年度省级商贸重点企业名录库的通知》(榕商务秩序〔2024〕22号)要求,请园区、镇街按照文件通知,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商贸重点企业进行申报,并于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商务局,以便我局各科室初审汇总上报福州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福州市商务局关于建立2024年度省级商贸重点企业名录库的通知
(联系人:薛婷婷;联系电话:85222630)
福清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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