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翁家春名下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时间:2025-08-28 14:49

  翁家春坐落于福清市海口镇海口村新豪景轩2号楼2303单元的不动产,因保管不善将闽(2020)福清市不动产证明第001264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翁家春 

2025年8月28日 
来源: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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