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陈裕宝名下权证遗失声明公告
时间:2025-09-02 13:26

  陈裕宝坐落于南岭乡西溪村23地号的房屋,因保管不善将融南集用(1992)字第00496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裕宝 

2025年9月2日 
来源: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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