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不动产权利人郑训仁坐落于宏路街道宏路街东侧3号楼604单元的不动产,现根据福清市人民法院(2025)闽0181执恢21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2025)闽0181执恢21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作废。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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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房产证、土地证、预告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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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榕融S字第27842号 |
郑训仁 |
产权证 |
宏路街道宏路街东侧3号楼604单元 |
公告单位: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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