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已办理商品房现房抵押权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申请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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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证明权利或事项 |
不动产坐落 |
预告登记证明号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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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预告登记 |
城头镇新楼村元洪商贸城7号楼111复式商业 |
闽(2019)福清市不动产证明第00420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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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预告登记 |
城头镇新楼村元洪商贸城7号楼112复式商业 |
闽(2019)福清市不动产证明第0042087号 |
公告单位: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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