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林泉官名下预告证作废公告
时间:2025-09-11 10:35

  林泉官坐落于宏路街道石门村中联·江滨御景13号楼1701复式单元的不动产,因保管不善将融房预YR字第1113217号(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预告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泉官 

2025年9月11日 
来源: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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